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水 (略) 水利局关于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南水建设[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政和县东平镇;
2.2 工程规模: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沙排溪河道综合治理长度为23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2300m,新建、加固护岸3841.2m,其中新建护岸1874.9m,已建护岸加固1963.3m新建排涝管4处,水尺一处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沙排溪河道综合治理长度为23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2300m,新建、加固护岸3841.2m,其中新建护岸1874.9m,已建护岸加固1963.3m新建排涝管4处,水尺一处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国家现行其它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08至2024年5月16日08(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6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 ||
地 址: | 政和县东平镇, | 邮 编: | * |
联系人: | 许先生,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百 (略) | ||
地 址: | (略) 建阳区建瓯街858号南林新村统建房2幢2单元, | 邮 编: | * |
联系人: | 邓先生,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略) 名称: | (略) | ||
网 址: | http://** | ||
联系电话: | 0599-* | ||
(略) 名称: | (略) | ||
地 址: | 政 (略) 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联系电话: | 0599-*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政和县水利局 | ||
地 址: | 政和县北大街69号 | ||
联系电话: | 0599-* | ||
2024年4月25日 |
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水 (略) 水利局关于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南水建设[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政和县东平镇;
2.2 工程规模: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沙排溪河道综合治理长度为23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2300m,新建、加固护岸3841.2m,其中新建护岸1874.9m,已建护岸加固1963.3m新建排涝管4处,水尺一处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东平镇沙排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沙排溪河道综合治理长度为23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2300m,新建、加固护岸3841.2m,其中新建护岸1874.9m,已建护岸加固1963.3m新建排涝管4处,水尺一处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国家现行其它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08至2024年5月16日08(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6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 ||
地 址: | 政和县东平镇, | 邮 编: | * |
联系人: | 许先生,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百 (略) | ||
地 址: | (略) 建阳区建瓯街858号南林新村统建房2幢2单元, | 邮 编: | * |
联系人: | 邓先生,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略) 名称: | (略) | ||
网 址: | http://** | ||
联系电话: | 0599-* | ||
(略) 名称: | (略) | ||
地 址: | 政 (略) 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联系电话: | 0599-*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政和县水利局 | ||
地 址: | 政和县北大街69号 | ||
联系电话: | 0599-* | ||
2024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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