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瑞征收土地〔2024〕10号
瑞金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瑞征收土地〔2024〕10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武阳镇武阳村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小组,武阳镇国兴村第3小组,武阳镇国兴村4、5小组,武阳镇竹楊居委会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小组,武阳镇罗石村9、10小组,武阳镇陈布村7、8、9、15、16、17、18小组,武阳镇下洲村4、5、6、7、8、9、10小组,武阳镇龙江村第8小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G50H*、G50H*、G50H*、G50H*、G50H*、G50H*。
(二)涉及武阳镇武阳村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小组,东至空地,南至河道,西至村庄,北至空地(详见附件1);武阳镇国兴村第3小组,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附件2);武阳镇国兴村4、5小组,东至空地,南至河道,西至空地,北至村庄(详见附件3);武阳镇竹楊居委会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小组,东至空地,南至河道,西至空地,北至村庄(详见附件4);武阳镇罗石村9、10小组,东至空地,南至河道,西至河道,北至空地(详见附件5);武阳镇陈布村7、8、9、15、16、17、18小组,东至河道,南至空地,西至村庄,北至河道(详见附件6);武阳镇下洲村4、5、6、7、8、9、10小组,东至河道,南至空地,西至河道,北至村庄(详见附件7);武阳镇龙江村第8小组,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附件8)。(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3.土地面积:189.44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用于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6日,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市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7日。
预公告 (略) (略) 站(网址:http://**.cn)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武阳村)
2.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国兴村)
3.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国兴村)
4.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竹楊居委会)
5.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罗石村)
6.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陈布村)
7.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下洲村)
8.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龙江村)
联系单位:武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武阳 (略) 内。
联系人员及电话:刘永强*。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武阳镇武阳村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小组,武阳镇国兴村第3小组,武阳镇国兴村4、5小组,武阳镇竹楊居委会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小组,武阳镇罗石村9、10小组,武阳镇陈布村7、8、9、15、16、17、18小组,武阳镇下洲村4、5、6、7、8、9、10小组,武阳镇龙江村第8小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G50H*、G50H*、G50H*、G50H*、G50H*、G50H*。
(二)涉及武阳镇武阳村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小组,东至空地,南至河道,西至村庄,北至空地(详见附件1);武阳镇国兴村第3小组,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附件2);武阳镇国兴村4、5小组,东至空地,南至河道,西至空地,北至村庄(详见附件3);武阳镇竹楊居委会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小组,东至空地,南至河道,西至空地,北至村庄(详见附件4);武阳镇罗石村9、10小组,东至空地,南至河道,西至河道,北至空地(详见附件5);武阳镇陈布村7、8、9、15、16、17、18小组,东至河道,南至空地,西至村庄,北至河道(详见附件6);武阳镇下洲村4、5、6、7、8、9、10小组,东至河道,南至空地,西至河道,北至村庄(详见附件7);武阳镇龙江村第8小组,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附件8)。(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3.土地面积:189.44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用于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6日,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市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7日。
预公告 (略) (略) 站(网址:http://**.cn)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武阳村)
2.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国兴村)
3.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国兴村)
4.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竹楊居委会)
5.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罗石村)
6.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陈布村)
7.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下洲村)
8.江西省主要支 (略) 武阳镇绵江下洲段防洪工程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武阳镇龙江村)
联系单位:武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武阳 (略) 内。
联系人员及电话:刘永强*。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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