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项目磋商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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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项目磋商邀请书

曲水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项目磋商邀请书
项目编号: 作者: 发布时间:
竞争性磋商邀请

(邀请单位名称):

西藏 (略) 受曲水县财政局委托,对曲水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现邀请你单位参与项目磋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概况:

曲水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项目的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4日11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曲水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曲水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包括:1、账务清理,包括相关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2、资产清查,包括货币资金、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各项对外投资(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出具相关报告。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8日00时00分至 2024年5月8日00时00分;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

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登录西藏自 (略) (http://**:*/)在法定时间内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5月14日11时40分;

地点:开标地点:西 (略) 201室( (略) (略) (略) 口);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5月14日11时4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 (略) ( (略) (略) (略) 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磋商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5.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 (略) 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 (略) 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 (略) -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 (略) 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 (略) (http://**:*/)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 (略) 站、 (略) 、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 (略) (http://**)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6.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可以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服务中心的《西藏自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视频》。

7.本公告在《西藏 (略) 》《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水县财政局

地 址: (略) 曲 (略) 1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海亮颇章55幢1单元3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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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作者: 发布时间:
竞争性磋商邀请

(邀请单位名称):

西藏 (略) 受曲水县财政局委托,对曲水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现邀请你单位参与项目磋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概况:

曲水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项目的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4日11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曲水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曲水县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包括:1、账务清理,包括相关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2、资产清查,包括货币资金、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各项对外投资(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出具相关报告。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8日00时00分至 2024年5月8日00时00分;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

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登录西藏自 (略) (http://**:*/)在法定时间内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5月14日11时40分;

地点:开标地点:西 (略) 201室( (略) (略) (略) 口);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5月14日11时4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 (略) ( (略) (略) (略) 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磋商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5.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 (略) 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 (略) 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 (略) -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 (略) 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 (略) (http://**:*/)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 (略) 站、 (略) 、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 (略) (http://**)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6.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可以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服务中心的《西藏自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视频》。

7.本公告在《西藏 (略) 》《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水县财政局

地 址: (略) 曲 (略) 1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海亮颇章55幢1单元3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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