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灶台灭火装置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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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灶台灭火装置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灶台灭火装置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17: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2)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晓媛、孙韶博、杨姣姣、郝文杰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苏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 (略) 103号万泰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康晓媛、孙韶博、杨姣姣、郝文杰,022-*
附件:
附件1 TJBD-2024-C-174 (略) 灶台灭火装置维保服务项目(磋商非).doc

项目概况

(略) 灶台灭火装置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河 (略) 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D-2024-C-174

项目名称: (略) 灶台灭火装置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灶台灭火装置维保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河 (略) 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交纳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 (略) 103号万泰大厦10层            

联系方式:康晓媛、孙韶博、杨姣姣、郝文杰,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晓媛、孙韶博、杨姣姣、郝文杰

电 话:  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灶台灭火装置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17: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2)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晓媛、孙韶博、杨姣姣、郝文杰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苏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 (略) 103号万泰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康晓媛、孙韶博、杨姣姣、郝文杰,022-*
附件:
附件1 TJBD-2024-C-174 (略) 灶台灭火装置维保服务项目(磋商非).doc

项目概况

(略) 灶台灭火装置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河 (略) 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D-2024-C-174

项目名称: (略) 灶台灭火装置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灶台灭火装置维保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河 (略) 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交纳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 (略) 103号万泰大厦10层            

联系方式:康晓媛、孙韶博、杨姣姣、郝文杰,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晓媛、孙韶博、杨姣姣、郝文杰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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