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歙县薇薇茶厂和灵杰电缆厂房建筑物拆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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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歙县薇薇茶厂和灵杰电缆厂房建筑物拆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原歙县薇薇茶厂和灵杰电缆厂房建筑物拆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SCG2024FJT001

项目名称:原歙县薇薇茶厂和灵杰电缆厂房建筑物拆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底价:*元

最低限价:*元

采购需求:原歙县薇薇茶厂和灵杰电缆厂房建筑物拆除,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拆除及废弃物外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 / ”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项目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且提供的营业执照须含有房屋拆迁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内容。(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标书内)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二个厂房拆迁项目。(投标时需将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标书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30日9点00分至 2024年5月11日9点00分

地点:安徽 (略)

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凭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到安徽 (略) (地址:歙县徽 (略) 188号4楼)*@*q.com邮箱报名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同时请 (略) 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 (略) (地址:歙县徽 (略) 188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歙县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谈判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标书投标及评标。

(2)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谈判;

②本项目谈判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谈判过程从简。

③供应商的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歙县经济开发区纪监工委、歙县开投集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9-*、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歙县新徽现 (略)

地 址: (略) 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江大道008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188号4楼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电    话:0559-*


项目概况

原歙县薇薇茶厂和灵杰电缆厂房建筑物拆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SCG2024FJT001

项目名称:原歙县薇薇茶厂和灵杰电缆厂房建筑物拆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底价:*元

最低限价:*元

采购需求:原歙县薇薇茶厂和灵杰电缆厂房建筑物拆除,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拆除及废弃物外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 / ”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项目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且提供的营业执照须含有房屋拆迁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内容。(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标书内)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二个厂房拆迁项目。(投标时需将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标书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30日9点00分至 2024年5月11日9点00分

地点:安徽 (略)

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凭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到安徽 (略) (地址:歙县徽 (略) 188号4楼)*@*q.com邮箱报名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同时请 (略) 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 (略) (地址:歙县徽 (略) 188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歙县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谈判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标书投标及评标。

(2)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谈判;

②本项目谈判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谈判过程从简。

③供应商的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歙县经济开发区纪监工委、歙县开投集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9-*、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歙县新徽现 (略)

地 址: (略) 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江大道008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188号4楼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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