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作业车辆购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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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作业车辆购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ZC*S)

一、招标条件

本环卫作业车辆购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环卫作业车辆购买项目,主要包括环卫作业车辆采购,交货期为30天,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数量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本次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l、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http://**.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日09时00分到**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合格的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验证:

(1)验证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2)验证需提供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专栏查询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页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

3、验证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工本费800元/本,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营业执照原件审阅后退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七、其他

1、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开标前15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刻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按自动中途退标处理。

4、本公告发布媒体:松江区新桥镇网站

(http://**_xinqiao/index.html)。其他网站通过不当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发布的公告我司均不予认可,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与注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松江区马裕路539号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021-*

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天目中路380号11楼

邮 编:*

联系人:王悦 胡辰桦

电 话:021-*-8016/8012

传 真:021-*

附件:


(招标编号:SHZC*S)

一、招标条件

本环卫作业车辆购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环卫作业车辆购买项目,主要包括环卫作业车辆采购,交货期为30天,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数量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本次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l、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http://**.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日09时00分到**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合格的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验证:

(1)验证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2)验证需提供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专栏查询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页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

3、验证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工本费800元/本,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营业执照原件审阅后退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七、其他

1、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开标前15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刻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按自动中途退标处理。

4、本公告发布媒体:松江区新桥镇网站

(http://**_xinqiao/index.html)。其他网站通过不当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发布的公告我司均不予认可,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与注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松江区马裕路539号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021-*

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天目中路380号11楼

邮 编:*

联系人:王悦 胡辰桦

电 话:021-*-8016/8012

传 真: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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