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称重系统维保项目询价公告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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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称重系统维保项目询价公告第2次

一、询价条件

赣州赣 (略) (略) 将开展2024年称重系统维保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第2次)。

本次询价项目名称:赣康高速2024年称重系统维保项目。采购方:赣州赣 (略) (略) 。

二、询价内容及标准

1、项目概况:维保车道包括南康东出口102、103道,赣州东出口104、105道,赣县南出口102、103道,并对与称重系统相关的问题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2、维保设备包括:称重子系统(秤台、称重传感器、接线盒,秤台包括秤台角钢),车辆分离子系统(光栅、地感线圈),胎型识别子系统(轮胎传感器、轮轴识别主板),控制系统(数据采集控制器、动态库)等,相应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3、维保内容包括了设备技术服务人工费、差旅费、设备配件损耗费、202 (略) 检定费、2024年检定的租车和砝码费用。

4、维保服务期内要求各套称重系统正常运行、上传称重数据,报价人须每季度对设备巡检1次,且在江西省检验 (略) 计 (略) 年度周期检定前增加巡检1次,并保证询价人各套称重系统均能通过江西省检验 (略) 计 (略) 年度周期检定。

5、维护服务期内除因第三方责任(车辆碰撞损坏、恶意损坏)导致的称重系统损坏,其余的称重系统损坏均由报价人进行维护修复,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相应费用均包含在总价内,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

6、维保、检定地点: 南康东站、赣州东站、赣州南站、赣县南站。

维保服务期:车道维保期限起始时间为2024年8月1日,终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三、本次询价的控制价上限及要求

控制价上限:16.*元。报价方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采购方拒绝。

本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项目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咨询、调试、安全、交通、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四、询价保证金

1、该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3000元。报价单位必须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的原件,均应密封完好在一个单独的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递交给询价人,逾期不予受理。

2、凡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3、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中选单位的保证金现场不计息退还;中选单位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退还。

4、若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报价文件、拒绝二次报价或出现第二轮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情况,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报价人的询价保证金。

五、费用的支付

1、第1期支付:2024年询价人各套称重系统均通过江西省检验 (略) 计 (略) 年度周期检定,询价人收到周期检定证书后支付检定费及车辆租赁费;

2、第2期支付:维保到期(2025年7月31日)经询价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全部合同款。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略) 车辆自动衡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及轴重式动态汽车衡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前1日)承接过合同金额不少于*元 (略) 计重系统维护项目不少于1个。

3、各报价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互持股、控股、人员交叉任职、管理关系;一经查实则取消本次报价资格。

七、报价文件组成

请各报价方派专人携带身份证明及报价文件,参加本次活动:

1、身份证明包括

(1)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包括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

(3)报价函

(4)信誉承诺表

(5)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已完项目的合同文件)复印件、人员相关资料。

(6)询价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

以上资料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份,一正一副)、不得活页,并标明正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八、公告媒介、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报价方请于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赣州 (略) (略) 站(http://**)查阅采购公告,在赣州 (略) (略) 站(http://**)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九、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方单位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封套格式如下:

维保单位名称:

维保单位地址:

(赣康高速称重系统2024年维保项目)报价文件在 2024 年5月15日15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报价方名称:

十、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5:30,递交地址: (略) 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旁赣州 (略) 2楼开标室。采购方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函。

十一、报价文件的开启程序

1、公布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方数量;

2、报价方代表现场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

3、开启报价文件,公布报价方名称、报价等,结束后报价方及采购小组签字确认。

十二、公示

询价结束后3日内,在赣州 (略) 网站(http://**)上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十三、联系方式

询价方名称:赣州赣 (略) (略)

询价方地址: (略) 章贡区沙石镇沙峰大道赣康高速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97-*

十四、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级监督部门:赣州赣 (略) (略) 党群人事部

上级监督部门:赣州 (略) 风控审计部、纪检监察室

地 址: (略) 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右侧(赣州 (略) )

电 话:0797-*、0797-*

邮 政 编 码:*

赣康高速称重系统2024年维保项目询价文件(公开询价)第2次2024.05.9) .docx


一、询价条件

赣州赣 (略) (略) 将开展2024年称重系统维保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第2次)。

本次询价项目名称:赣康高速2024年称重系统维保项目。采购方:赣州赣 (略) (略) 。

二、询价内容及标准

1、项目概况:维保车道包括南康东出口102、103道,赣州东出口104、105道,赣县南出口102、103道,并对与称重系统相关的问题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2、维保设备包括:称重子系统(秤台、称重传感器、接线盒,秤台包括秤台角钢),车辆分离子系统(光栅、地感线圈),胎型识别子系统(轮胎传感器、轮轴识别主板),控制系统(数据采集控制器、动态库)等,相应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3、维保内容包括了设备技术服务人工费、差旅费、设备配件损耗费、202 (略) 检定费、2024年检定的租车和砝码费用。

4、维保服务期内要求各套称重系统正常运行、上传称重数据,报价人须每季度对设备巡检1次,且在江西省检验 (略) 计 (略) 年度周期检定前增加巡检1次,并保证询价人各套称重系统均能通过江西省检验 (略) 计 (略) 年度周期检定。

5、维护服务期内除因第三方责任(车辆碰撞损坏、恶意损坏)导致的称重系统损坏,其余的称重系统损坏均由报价人进行维护修复,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相应费用均包含在总价内,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

6、维保、检定地点: 南康东站、赣州东站、赣州南站、赣县南站。

维保服务期:车道维保期限起始时间为2024年8月1日,终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三、本次询价的控制价上限及要求

控制价上限:16.*元。报价方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采购方拒绝。

本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项目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咨询、调试、安全、交通、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四、询价保证金

1、该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3000元。报价单位必须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的原件,均应密封完好在一个单独的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递交给询价人,逾期不予受理。

2、凡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3、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中选单位的保证金现场不计息退还;中选单位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退还。

4、若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报价文件、拒绝二次报价或出现第二轮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情况,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报价人的询价保证金。

五、费用的支付

1、第1期支付:2024年询价人各套称重系统均通过江西省检验 (略) 计 (略) 年度周期检定,询价人收到周期检定证书后支付检定费及车辆租赁费;

2、第2期支付:维保到期(2025年7月31日)经询价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全部合同款。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略) 车辆自动衡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及轴重式动态汽车衡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前1日)承接过合同金额不少于*元 (略) 计重系统维护项目不少于1个。

3、各报价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互持股、控股、人员交叉任职、管理关系;一经查实则取消本次报价资格。

七、报价文件组成

请各报价方派专人携带身份证明及报价文件,参加本次活动:

1、身份证明包括

(1)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包括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

(3)报价函

(4)信誉承诺表

(5)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已完项目的合同文件)复印件、人员相关资料。

(6)询价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

以上资料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份,一正一副)、不得活页,并标明正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八、公告媒介、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报价方请于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赣州 (略) (略) 站(http://**)查阅采购公告,在赣州 (略) (略) 站(http://**)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九、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方单位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封套格式如下:

维保单位名称:

维保单位地址:

(赣康高速称重系统2024年维保项目)报价文件在 2024 年5月15日15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报价方名称:

十、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5:30,递交地址: (略) 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旁赣州 (略) 2楼开标室。采购方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函。

十一、报价文件的开启程序

1、公布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方数量;

2、报价方代表现场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

3、开启报价文件,公布报价方名称、报价等,结束后报价方及采购小组签字确认。

十二、公示

询价结束后3日内,在赣州 (略) 网站(http://**)上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十三、联系方式

询价方名称:赣州赣 (略) (略)

询价方地址: (略) 章贡区沙石镇沙峰大道赣康高速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97-*

十四、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级监督部门:赣州赣 (略) (略) 党群人事部

上级监督部门:赣州 (略) 风控审计部、纪检监察室

地 址: (略) 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右侧(赣州 (略) )

电 话:0797-*、0797-*

邮 政 编 码:*

赣康高速称重系统2024年维保项目询价文件(公开询价)第2次2024.05.9)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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