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低速新能源巡逻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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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低速新能源巡逻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偃师分局低速新能源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52
2、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偃师分局低速新能源巡逻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偃师政采磋商(2024)0082号 (略) 公安局偃师分局低速新能源巡逻车采购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 (略) 公安局等级巡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分局巡逻防控车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巡逻防控工作,为了有效遏制我区案件高发势头,减少各类侵财案件的发生,真正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经多次调研,拟为巡特警大队及基层一线派出所配备低速新能源巡逻车十五辆。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等全部工作
(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10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站(61.168.99.35)
3.方式: (略) (略) 网站(61.168.99.35)上获取。请在“ (略)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磋商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开标二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 (略) 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 (略)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略) 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偃师分局
地址:偃师区首阳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 (略) 与火炬大桥北交汇处中电光谷数字经济产业园8号楼B栋4层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偃师分局低速新能源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52
2、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偃师分局低速新能源巡逻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偃师政采磋商(2024)0082号 (略) 公安局偃师分局低速新能源巡逻车采购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 (略) 公安局等级巡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分局巡逻防控车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巡逻防控工作,为了有效遏制我区案件高发势头,减少各类侵财案件的发生,真正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经多次调研,拟为巡特警大队及基层一线派出所配备低速新能源巡逻车十五辆。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等全部工作
(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10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站(61.168.99.35)
3.方式: (略) (略) 网站(61.168.99.35)上获取。请在“ (略)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磋商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开标二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 (略) 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 (略)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略) 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偃师分局
地址:偃师区首阳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 (略) 与火炬大桥北交汇处中电光谷数字经济产业园8号楼B栋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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