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温州灵昆车辆段充电桩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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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温州灵昆车辆段充电桩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 (略) /温州灵昆车辆段项目部
发布时间:2024-05-08 09:43:58
投标截至时间:2024-05-12 09:30:00
内容:

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6)-(WZLK)-XJ-2024-001

公司:

因施工需要,我公司中铁十一局 (略) (略) (略) S1线一期工程灵昆车辆段B标段项目部拟采购一批充电桩(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2日 9点 30 分前 (略) 提交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充电桩物资需求计划表(包件号CDZ-01)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需求日期

分部分项

备注

1

车辆快充充电桩

30kW/380V

2

温州

2024.5.20



2

车辆慢充充电桩

7kW/220V

6

温州

2024.5.20



3

蓄电池充放电装置

16kVA/380V

2

温州

2024.5.20



二、有关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1.2材料必须要有有关部门对各项理化指标的验收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生产单位质量检查合格证及使用说明。

1.3营业范围必须涵盖询价物资种类,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4所有用于本工程材料均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需方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要求及需方监理提出的设计要求。

1.5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2. 报价资料要求:

2.1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2物资报价为货物生产的完成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不含卸车费用)、运输费、试验费(出厂前的)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增值税 专用 发票,没有特殊情况,不含税单价不予调整,税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验收标准:计量形式,供需双方及监理单位按供方提供的物资清单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按照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核对。

5.结算方式:每月 20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21 日至当月 20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需方对发票进行认证以后,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凭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的下一个月支付上一期货款总金额的70%,3个月内付至85%, (略) 验收合格、签字接收后6个月内,支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若因业主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计价款滞后,需方可延迟付款。

6.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建行E信通等。转账以外支付方式原则上不超过实际供货结算总金额的 50 %,需方不承担任何贴息费用。

7.报价有效期: 120 天。

8.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 (略) 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铁十一局 (略) (略) (略) S1线一期工程灵昆车辆段B标段项目部

项目地址: (略) 洞 (略) 527号向里100米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联系人: 朱恩锦 电话:* 邮箱: *@*q.com

中铁十一局 (略)

(略) (略) S1线一期工程灵昆车辆段B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 年5 月 6 日


1.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6)-(WZLK)-XJ-2024-001

中铁十一局 (略) (略) (略) S1线一期工程灵昆车辆段B标段项目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6)-(WZLK)-XJ-2024-001 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6)-(WZLK)-XJ-2024-001的报价,并完全响应询价函中各项要求,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金额(元)

税率

税额(元)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车辆快充充电桩

30kW/380V

2



13%




2

车辆慢充充电桩

7kW/220V

6



13%




3

蓄电池充放电装置

16kVA/380V

2



13%




说明:1、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 120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郑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有效,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部分报价需备注每平方的不含税单价。

2、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3、运输方式: 供货周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3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资料

2.1营业执照

2.2开户行许可证

2.3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2.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2.6资质证书(如有)


,温州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 (略) /温州灵昆车辆段项目部
发布时间:2024-05-08 09:43:58
投标截至时间:2024-05-12 09:30:00
内容:

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6)-(WZLK)-XJ-2024-001

公司:

因施工需要,我公司中铁十一局 (略) (略) (略) S1线一期工程灵昆车辆段B标段项目部拟采购一批充电桩(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2日 9点 30 分前 (略) 提交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充电桩物资需求计划表(包件号CDZ-01)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需求日期

分部分项

备注

1

车辆快充充电桩

30kW/380V

2

温州

2024.5.20



2

车辆慢充充电桩

7kW/220V

6

温州

2024.5.20



3

蓄电池充放电装置

16kVA/380V

2

温州

2024.5.20



二、有关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1.2材料必须要有有关部门对各项理化指标的验收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生产单位质量检查合格证及使用说明。

1.3营业范围必须涵盖询价物资种类,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4所有用于本工程材料均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需方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要求及需方监理提出的设计要求。

1.5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2. 报价资料要求:

2.1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2物资报价为货物生产的完成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不含卸车费用)、运输费、试验费(出厂前的)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增值税 专用 发票,没有特殊情况,不含税单价不予调整,税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验收标准:计量形式,供需双方及监理单位按供方提供的物资清单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按照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核对。

5.结算方式:每月 20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21 日至当月 20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需方对发票进行认证以后,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凭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的下一个月支付上一期货款总金额的70%,3个月内付至85%, (略) 验收合格、签字接收后6个月内,支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若因业主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计价款滞后,需方可延迟付款。

6.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建行E信通等。转账以外支付方式原则上不超过实际供货结算总金额的 50 %,需方不承担任何贴息费用。

7.报价有效期: 120 天。

8.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 (略) 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铁十一局 (略) (略) (略) S1线一期工程灵昆车辆段B标段项目部

项目地址: (略) 洞 (略) 527号向里100米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联系人: 朱恩锦 电话:* 邮箱: *@*q.com

中铁十一局 (略)

(略) (略) S1线一期工程灵昆车辆段B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 年5 月 6 日


1.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6)-(WZLK)-XJ-2024-001

中铁十一局 (略) (略) (略) S1线一期工程灵昆车辆段B标段项目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6)-(WZLK)-XJ-2024-001 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6)-(WZLK)-XJ-2024-001的报价,并完全响应询价函中各项要求,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金额(元)

税率

税额(元)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车辆快充充电桩

30kW/380V

2



13%




2

车辆慢充充电桩

7kW/220V

6



13%




3

蓄电池充放电装置

16kVA/380V

2



13%




说明:1、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 120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郑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有效,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部分报价需备注每平方的不含税单价。

2、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3、运输方式: 供货周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3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资料

2.1营业执照

2.2开户行许可证

2.3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2.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2.6资质证书(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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