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电动转运地牛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电动转运地牛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1.1 本次为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电动转运地牛项目询比采购,采购人为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询比单采购,现诚邀地牛供应商库内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电动转运地牛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M*2021
2.2 项目概况:设备参数要求如下:载重量2吨,机械转向,交流电机,电动起升,货叉长度1800mm,货叉外宽550mm,电瓶容量24V/210Ah。
2.3 项目地点(交货地点): (略) 浦东新区老 (略) 88弄。
2.4 采购范围:
电动转运地牛,包括但不限于:地牛的供货、包装、运输、安装等,在采购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及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
供货清单如下:
序号 | 需求单位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运输方式 | 备注 |
1 |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 电动转运地牛 | 台 | 2 | 不限 |
2.5 供货进度要求:
到货时间(即全部设备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
2.6 质量与技术要求: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合格正品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可以满足买方的使用,没有掺杂使假或以次充好。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买方出具验收单之日起算。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响应人2022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国内至少1项相关行业地牛供货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略) (http://**)进行电子化询比(单)采购。
4.2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 (略) 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 (略) http://**→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报名时间及上传报名材料(按照附件一:报名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廉洁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报名材料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各响应人务必上传本条所规定的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报名材料格式)。
4.4报名方式:
4.4.1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响应人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4.4.2登录系统报名:响应人使用 (略) 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
4.4.3报名通过的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5文件费:不收取
4.6询比保证金:不收取
4.7成交服务费:不收取
5.报价方法及截至时间
5.1报价方法: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 (略) 上报价。
5.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5:00时(北京时间)。
5.3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5:00时(北京时间)。
5.4报价:请报名成功的各响应人2024年05月17日 15:00时(北京时间)前登* (略) 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6.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6.1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暂定总价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货物的一切费用(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卸车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2各响应人应按照 (略) 系统内询比单格式报价。
6.3若分项报 (略) 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6.4成交标准:
6.4.1各响应人应按照要求,对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遗漏或选择性报价。
6.4.2按照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项目成交人。
7.响应人要求
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8.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和附件二合同条款的所有要求。
3.成交通知书
3.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4.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条款)
4.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4.2成交人不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
4.3合同风险: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5.合同履行
5.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必须按照生产单位要求的供货量、供货期准时交货;
5.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承诺,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9.付款方式和期限
1.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据实结算。
2.分批供货、分批次结算:
1)预付款 合同总价的 35 %,买方根据生产需要预付;
2)调试款 合同总价的 60 %,签署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合格)后5日内支付;
3)质量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 5 %,买方签发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后15日内支付。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每笔款项支付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10.询比地点:通过 (略) 在线询比
11.联系方式:
地 址: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嘉恩
联系电话:*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老 (略) 88号
监督单位: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监督工作组
联 系 人:张家荣
联系电话:021-*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1日
1.采购条件:
1.1 本次为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电动转运地牛项目询比采购,采购人为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询比单采购,现诚邀地牛供应商库内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电动转运地牛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M*2021
2.2 项目概况:设备参数要求如下:载重量2吨,机械转向,交流电机,电动起升,货叉长度1800mm,货叉外宽550mm,电瓶容量24V/210Ah。
2.3 项目地点(交货地点): (略) 浦东新区老 (略) 88弄。
2.4 采购范围:
电动转运地牛,包括但不限于:地牛的供货、包装、运输、安装等,在采购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及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
供货清单如下:
序号 | 需求单位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运输方式 | 备注 |
1 |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 电动转运地牛 | 台 | 2 | 不限 |
2.5 供货进度要求:
到货时间(即全部设备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
2.6 质量与技术要求: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合格正品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可以满足买方的使用,没有掺杂使假或以次充好。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买方出具验收单之日起算。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响应人2022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国内至少1项相关行业地牛供货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略) (http://**)进行电子化询比(单)采购。
4.2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 (略) 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 (略) http://**→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报名时间及上传报名材料(按照附件一:报名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廉洁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报名材料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各响应人务必上传本条所规定的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报名材料格式)。
4.4报名方式:
4.4.1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响应人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4.4.2登录系统报名:响应人使用 (略) 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
4.4.3报名通过的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5文件费:不收取
4.6询比保证金:不收取
4.7成交服务费:不收取
5.报价方法及截至时间
5.1报价方法: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 (略) 上报价。
5.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5:00时(北京时间)。
5.3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5:00时(北京时间)。
5.4报价:请报名成功的各响应人2024年05月17日 15:00时(北京时间)前登* (略) 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6.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6.1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暂定总价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货物的一切费用(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卸车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2各响应人应按照 (略) 系统内询比单格式报价。
6.3若分项报 (略) 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6.4成交标准:
6.4.1各响应人应按照要求,对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遗漏或选择性报价。
6.4.2按照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项目成交人。
7.响应人要求
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8.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和附件二合同条款的所有要求。
3.成交通知书
3.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4.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条款)
4.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4.2成交人不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
4.3合同风险: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5.合同履行
5.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必须按照生产单位要求的供货量、供货期准时交货;
5.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承诺,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9.付款方式和期限
1.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据实结算。
2.分批供货、分批次结算:
1)预付款 合同总价的 35 %,买方根据生产需要预付;
2)调试款 合同总价的 60 %,签署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合格)后5日内支付;
3)质量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 5 %,买方签发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后15日内支付。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每笔款项支付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10.询比地点:通过 (略) 在线询比
11.联系方式:
地 址: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嘉恩
联系电话:*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老 (略) 88号
监督单位: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监督工作组
联 系 人:张家荣
联系电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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