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城关镇第四小学午餐配送供应企业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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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城关镇第四小学午餐配送供应企业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夏邑县城关镇第四小学午餐配送供应企业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夏邑县城关镇第四小学午餐配送供应企业采购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夏邑县城关镇第四小学,资金来源于个人自愿上缴,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J-2024-05-02;

2、项目名称:夏邑县城关镇第四小学午餐配送供应企业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个人自愿上缴

5、就餐人数:成交人通过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按照参退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选择是否在校就餐,各班汇总就餐人数及名单,交学校配餐管理办公室及成交人备案。

6、招标控制价:每人每日13元;

7、采购范围及内容:达到国家规定集中配餐厂房标准、 (略) +明厨亮灶供餐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10、质量要求:达到午餐制作供应的生产要求并通过采购人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各级联合检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11、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人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响应文件中。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5 月14日至2024年5 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会议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采购文件。获取携带以下资料:供应商资格要求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磋商文件费: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5 月24日上午09:00 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夏邑县孔祖大道南段68号名都假日酒店七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5 月24日上午09:00 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夏邑县孔祖大道南段68号名都假日酒店七楼会议室。

六、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略) 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特别声明:

发现磋商单位有以下行为者:

1、发现磋商单位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2、发现磋商单位有资质挂靠行为的;

3、发现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证件、业绩证明等)存在造假嫌疑,若不积极配合复查工作的,经核实,上述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1、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因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采购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3、成交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4、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采购人有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夏邑县城关镇第四小学

地 址:夏邑县中 (略) 南,杨菜园村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2.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鼓楼 (略) 宏杨新城1#楼18层办公A室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2024年5 月13日


夏邑县城关镇第四小学午餐配送供应企业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夏邑县城关镇第四小学午餐配送供应企业采购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夏邑县城关镇第四小学,资金来源于个人自愿上缴,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J-2024-05-02;

2、项目名称:夏邑县城关镇第四小学午餐配送供应企业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个人自愿上缴

5、就餐人数:成交人通过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按照参退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选择是否在校就餐,各班汇总就餐人数及名单,交学校配餐管理办公室及成交人备案。

6、招标控制价:每人每日13元;

7、采购范围及内容:达到国家规定集中配餐厂房标准、 (略) +明厨亮灶供餐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10、质量要求:达到午餐制作供应的生产要求并通过采购人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各级联合检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11、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人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响应文件中。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5 月14日至2024年5 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会议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采购文件。获取携带以下资料:供应商资格要求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磋商文件费: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5 月24日上午09:00 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夏邑县孔祖大道南段68号名都假日酒店七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5 月24日上午09:00 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夏邑县孔祖大道南段68号名都假日酒店七楼会议室。

六、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略) 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特别声明:

发现磋商单位有以下行为者:

1、发现磋商单位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2、发现磋商单位有资质挂靠行为的;

3、发现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证件、业绩证明等)存在造假嫌疑,若不积极配合复查工作的,经核实,上述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1、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因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采购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3、成交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4、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采购人有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夏邑县城关镇第四小学

地 址:夏邑县中 (略) 南,杨菜园村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2.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鼓楼 (略) 宏杨新城1#楼18层办公A室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2024年5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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