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医院灵隐院区热水及采暖系统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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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医院灵隐院区热水及采暖系统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医院灵隐院区热水及采暖系统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区热水及采暖系统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T-ZJYY-WX*

项目名称: (略) (略) 区热水及采暖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略) (略) 区现采用电热水锅炉集中供 (略) 区采暖、生活热水。因锅炉使用年限过长且能耗巨大,为响应国家节能环保要求,进行节能改造,调整为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供热 (略) 区的用热需求。改造后采暖系统和生活热水系统必须与原有系统管路对接并能实现全自动运行控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工程项目,属于【建筑业】,要求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本项目安全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政策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
(3)在线电子响应说明:
1)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电子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在线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但供应商已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备注:供应商 (略) “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biding)。
(4)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灵隐路1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张国鹏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林朝阳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略)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医院灵隐院区热水及采暖系统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区热水及采暖系统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T-ZJYY-WX*

项目名称: (略) (略) 区热水及采暖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略) (略) 区现采用电热水锅炉集中供 (略) 区采暖、生活热水。因锅炉使用年限过长且能耗巨大,为响应国家节能环保要求,进行节能改造,调整为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供热 (略) 区的用热需求。改造后采暖系统和生活热水系统必须与原有系统管路对接并能实现全自动运行控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工程项目,属于【建筑业】,要求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本项目安全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政策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
(3)在线电子响应说明:
1)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电子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在线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但供应商已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备注:供应商 (略) “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biding)。
(4)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灵隐路1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张国鹏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林朝阳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略)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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