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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场站设计概念方案比选项目采购公告
公交场站设计概念方案比选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适用服务项目)
1.1 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 采购人需求书”。
1.2 交易地点:详见本章第5条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预算/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限价:详见“第六章 采购人需求书”中采购控制价限价,超出采购控制价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其他:公交场站设计概念方案比选项目暂定10个场站设计方案,总预算暂按*元。
1.4其他要求:
采购周期、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5标段数量:1个。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建筑设计或建筑工程设计等相关内容。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3 其他要求: / 。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日9:00时至**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000 元整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日15:00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4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
5.3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网(http://**)上发布。
7.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公共交通 (略)
地\u3000\u3000址:海曙区沁园街366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u3000\u3000话:0574-*
传\u3000\u3000真:/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u3000\u3000址: (略) 鄞州区姚隘路796东城国际512室
联 系 人:孙春鑫、王效东、吴列民
电\u3000\u3000话:0574-*、*
传\u3000\u3000真:/
电子邮件:*@*q.com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适用服务项目)
1.1 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 采购人需求书”。
1.2 交易地点:详见本章第5条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预算/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限价:详见“第六章 采购人需求书”中采购控制价限价,超出采购控制价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其他:公交场站设计概念方案比选项目暂定10个场站设计方案,总预算暂按*元。
1.4其他要求:
采购周期、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5标段数量:1个。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建筑设计或建筑工程设计等相关内容。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3 其他要求: / 。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日9:00时至**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000 元整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日15:00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4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
5.3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网(http://**)上发布。
7.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公共交通 (略)
地\u3000\u3000址:海曙区沁园街366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u3000\u3000话:0574-*
传\u3000\u3000真:/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u3000\u3000址: (略) 鄞州区姚隘路796东城国际512室
联 系 人:孙春鑫、王效东、吴列民
电\u3000\u3000话:0574-*、*
传\u3000\u3000真:/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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