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屏风工作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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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屏风工作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屏风工作位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

浙 (略) (略) 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委托, (略) 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屏风工作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屏风工作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ZC-*

三、公告期限:**日至**日止

采购组织类型:国内一般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货物名称

简要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元)

屏风工作位附柜、工作椅

具体内容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

1批

*.00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3.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无。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5.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8.1.发售时间:**日至**日止(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8.2.发售地点: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8.3.售价:采购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8.4.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采购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并填写的报名函;

(3)标书费汇款凭证;

(4)如非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函直接传真(0574-*)或发送邮件(*@*26.com)至我司。

8.5.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8.6.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略) 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址: (略) 鄞州区云龙镇*汪东路1121号

联系人:鲁老师

电话: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 (略)

地址: (略) 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项目联系人:张百军、王家兴、周俊辉、卢杭燕、张晓亮、夏坤、吴凤珠

联系方式:0574-*/* 传真:0574-*

邮箱:*@*26.com

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

户名:浙 (略)

账号:*85


附件:投标报名函__浙江中创_*.doc


(略) 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屏风工作位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

浙 (略) (略) 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委托, (略) 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屏风工作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屏风工作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ZC-*

三、公告期限:**日至**日止

采购组织类型:国内一般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货物名称

简要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元)

屏风工作位附柜、工作椅

具体内容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

1批

*.00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3.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无。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5.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8.1.发售时间:**日至**日止(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8.2.发售地点: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8.3.售价:采购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8.4.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采购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并填写的报名函;

(3)标书费汇款凭证;

(4)如非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函直接传真(0574-*)或发送邮件(*@*26.com)至我司。

8.5.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8.6.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略) 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址: (略) 鄞州区云龙镇*汪东路1121号

联系人:鲁老师

电话: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 (略)

地址: (略) 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项目联系人:张百军、王家兴、周俊辉、卢杭燕、张晓亮、夏坤、吴凤珠

联系方式:0574-*/* 传真:0574-*

邮箱:*@*26.com

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

户名:浙 (略)

账号:*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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