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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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采购的公告

(略) (略) ( (略) (略)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报价,相关说明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及编号: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SJYCG-2024-A038

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

1批

总务处

2、项目概况:

(略) 范围( (略) )标识标牌、宣传展板等设计制作项目,采用一次招标2年延用方式,年度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按实结算,总合同期限2年。

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包括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采购(调研)报名时间:

1、即日起至**日16时整截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未报名不得参与报价;预计开标时间**日。

2、只接受现场产品(项目)介绍和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电子、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

3、不收取报名费。

四、报名地点:

(略) (略) 招标采购中心1(1号楼负一楼)。

五、报名需携带材料:(包括第二条内容)

1、经年检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与本次采购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4、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附件1:投标(洽谈)报名表,打印盖章提交招标采购中心。

备注:附件2:供应商登记表,发送至邮箱(见附件)。

以上报名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概不退还),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和电话,以上复印件均要求清晰。

六、采购或调研文件的获取:

根据报名表提供的邮箱发送采购(调研)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

七、采购结果的获取:

投标 (略) (略) 网站首页上方(http://**)“通知公告”栏查看公示最终结果。调研项目在委托招标结束后予以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 (略) (略) 招标采购中心1(鼓楼区江苏路65号1号楼负1楼)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5-*

项目申请科室: (略) (略) 总务处(鼓楼区江苏路65号1号楼负1楼)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5-*

邮编:*

(略) (略)

招标采购中心

**日

附件1:投标(洽谈)报名表.doc

附件2:供应商登记表.xls


(略) (略) ( (略) (略)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报价,相关说明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及编号: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SJYCG-2024-A038

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

1批

总务处

2、项目概况:

(略) 范围( (略) )标识标牌、宣传展板等设计制作项目,采用一次招标2年延用方式,年度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按实结算,总合同期限2年。

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包括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采购(调研)报名时间:

1、即日起至**日16时整截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未报名不得参与报价;预计开标时间**日。

2、只接受现场产品(项目)介绍和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电子、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

3、不收取报名费。

四、报名地点:

(略) (略) 招标采购中心1(1号楼负一楼)。

五、报名需携带材料:(包括第二条内容)

1、经年检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与本次采购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4、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附件1:投标(洽谈)报名表,打印盖章提交招标采购中心。

备注:附件2:供应商登记表,发送至邮箱(见附件)。

以上报名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概不退还),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和电话,以上复印件均要求清晰。

六、采购或调研文件的获取:

根据报名表提供的邮箱发送采购(调研)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

七、采购结果的获取:

投标 (略) (略) 网站首页上方(http://**)“通知公告”栏查看公示最终结果。调研项目在委托招标结束后予以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 (略) (略) 招标采购中心1(鼓楼区江苏路65号1号楼负1楼)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5-*

项目申请科室: (略) (略) 总务处(鼓楼区江苏路65号1号楼负1楼)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5-*

邮编:*

(略) (略)

招标采购中心

**日

附件1:投标(洽谈)报名表.doc

附件2:供应商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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