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十四五”排放源统计年报及季报技术咨询项目2023—2024年度信息公示
韶关市“十四五”排放源统计年报及季报技术咨询项目2023—2024年度信息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拟采取询价方式对“ (略) “十四五”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及季报技术咨询项目(2023—2024年度)”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经费及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 (略) “十四五”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及季报技术咨询项目(2023—2024年度)
预算金额:*元(本价格为打包价格上限,包含税费等)。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范围
按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对以下内容开展排放源统计调查工作:
1.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年度产品产能产量、年度治污设施运行和年度污染物产生排放等内容;
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模、年度运行及年度污染排放等内容;
3.农业、生活、机动车的基本情况和年度污染物产生排放等内容;
4.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季度产品产量、季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季度污染物和污染治理项目投运情况调度等内容;
5.污水处理厂的基本情况、季度运行及污泥处置等内容。
(二)项目内容
1.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
(略) 重点调查对象的排放源统计调查2023年度数据审核和整改上报工作,其中:工业源重点调查对象44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重点调查对象102家。按技术要求进行工业非重点源和生活源、农业源、机动车的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核算、审核。开展2 (略) 排放源统计年报数据分析,完成年报数据汇总表、《 (略) 排放源统计统计年报技术分析报告(2023年度)》编制。
2.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排放源统计调查季报
2024年4月、7月、10月及2025年1月开展排放源统计季度调查工作,每季度分第一批(快报)及第二批(季报)。快报调查对象为火电、黑色金属冶炼、水泥行业主要企业(暂为12家企业),季度结束7天内完成快报数据采集和审核上报工作。季报调查对象为以上重点行业企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暂为59家企业),季度结束8个工作日内指导企业进行季报数据填报;企业数据提交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季报数据审核并按上级要求开展数据整改。季报数据定库后,完成季报数据汇总表编制。
3.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
完成2024年度年报重点调查对象筛选。组织开展各县(市、区)分局及纳统企业参加排放源统计业务培训。完成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重点调查对象清单编制和年报基础数据收集前期准备工作。
(三)服务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 (略) 。
工作要求: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及其技术规定,贯彻执行制度规定的指标间审核关系,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的查询结果)。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
报名材料:
1.报价方案(需列出工作量和费用测算过程)。
2.按公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可辅助报价的参考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正式盖章件(一式两份)及相应可编辑电子版。
报名方式:邮件或现场报名。
五、项目评审方法
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资料进行审核,在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武江 (略) 36号
邮 编:*
邮 箱:*@*63.com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邓女士,0751-*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周女士,0751-*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局拟采取询价方式对“ (略) “十四五”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及季报技术咨询项目(2023—2024年度)”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经费及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 (略) “十四五”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及季报技术咨询项目(2023—2024年度)
预算金额:*元(本价格为打包价格上限,包含税费等)。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范围
按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对以下内容开展排放源统计调查工作:
1.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年度产品产能产量、年度治污设施运行和年度污染物产生排放等内容;
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模、年度运行及年度污染排放等内容;
3.农业、生活、机动车的基本情况和年度污染物产生排放等内容;
4.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季度产品产量、季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季度污染物和污染治理项目投运情况调度等内容;
5.污水处理厂的基本情况、季度运行及污泥处置等内容。
(二)项目内容
1.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
(略) 重点调查对象的排放源统计调查2023年度数据审核和整改上报工作,其中:工业源重点调查对象44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重点调查对象102家。按技术要求进行工业非重点源和生活源、农业源、机动车的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核算、审核。开展2 (略) 排放源统计年报数据分析,完成年报数据汇总表、《 (略) 排放源统计统计年报技术分析报告(2023年度)》编制。
2.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排放源统计调查季报
2024年4月、7月、10月及2025年1月开展排放源统计季度调查工作,每季度分第一批(快报)及第二批(季报)。快报调查对象为火电、黑色金属冶炼、水泥行业主要企业(暂为12家企业),季度结束7天内完成快报数据采集和审核上报工作。季报调查对象为以上重点行业企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暂为59家企业),季度结束8个工作日内指导企业进行季报数据填报;企业数据提交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季报数据审核并按上级要求开展数据整改。季报数据定库后,完成季报数据汇总表编制。
3.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
完成2024年度年报重点调查对象筛选。组织开展各县(市、区)分局及纳统企业参加排放源统计业务培训。完成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重点调查对象清单编制和年报基础数据收集前期准备工作。
(三)服务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 (略) 。
工作要求: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及其技术规定,贯彻执行制度规定的指标间审核关系,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的查询结果)。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
报名材料:
1.报价方案(需列出工作量和费用测算过程)。
2.按公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可辅助报价的参考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正式盖章件(一式两份)及相应可编辑电子版。
报名方式:邮件或现场报名。
五、项目评审方法
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资料进行审核,在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武江 (略) 36号
邮 编:*
邮 箱:*@*63.com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邓女士,0751-*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周女士,0751-*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9日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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