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省建新监狱罪犯伙食食材项目包三第二次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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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海省建新监狱罪犯伙食食材项目包三第二次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青海达迈 (略)

征集人地址: (略)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二路62号三江国际大厦8层08室

征集人联系人:王女士

征集人联系方式:097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 (略) 建新监狱罪犯伙食食材项目包三(第二次)

项目编号:青海达迈框架(服务)2024-017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 (略) 建新监狱

采购需求:

序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
12024 (略) 建新监狱罪犯伙食食材项目包三(第二次)/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中小企业提供的服 务(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14),其划型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 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所有供货食品必须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类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 的规定。包三:肉类(清真):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定点屠宰证、清真食品证明材料;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日**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 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 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 告期限: 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 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附件信息: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青海达迈 (略)

征集人地址: (略)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二路62号三江国际大厦8层08室

征集人联系人:王女士

征集人联系方式:097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 (略) 建新监狱罪犯伙食食材项目包三(第二次)

项目编号:青海达迈框架(服务)2024-017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 (略) 建新监狱

采购需求:

序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
12024 (略) 建新监狱罪犯伙食食材项目包三(第二次)/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中小企业提供的服 务(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14),其划型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 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所有供货食品必须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类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 的规定。包三:肉类(清真):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定点屠宰证、清真食品证明材料;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日**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 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 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 告期限: 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 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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