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施划服务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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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施划服务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2 (略) 道路交通标线施划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 (略) 道路交通标线施划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1479

项目名称:2 (略) 道路交通标线施划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

(1)冷漆道路标线:12.50元/平方米(含税)

(2)热熔道路标线:36.80元/平方米(含税)

(3)喷涂型双组份道路标线(适用于老旧道路施划):74.95元/平方米(含税)

(4)复合型双组份道路标线(适用于新摊铺道路施划):80.90元/平方米(含税)

(5)无痕除线(水洗式):40.60元/平方米(含税)

(6)路面底漆:8.27元/平方米(含税)

采购需求: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施划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联系人务必写清联系方式,姓名和手机号码(用于开标现场咨询及评审过程澄清等),如已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但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时限内未解密,且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网上报名联系人所留联系方式未成功联系到供应商,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

3、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前15分钟内供应须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开标时间到达后自行解密投标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不见面流程具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 (略) 平山区人民路2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振华(辽宁) (略)

地址: (略) 明山区地工路22-3栋8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浑南中路支行

账户名称:振华(辽宁) (略)

账号:2105 0143 5601 0000 0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

2 (略) 道路交通标线施划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 (略) 道路交通标线施划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1479

项目名称:2 (略) 道路交通标线施划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

(1)冷漆道路标线:12.50元/平方米(含税)

(2)热熔道路标线:36.80元/平方米(含税)

(3)喷涂型双组份道路标线(适用于老旧道路施划):74.95元/平方米(含税)

(4)复合型双组份道路标线(适用于新摊铺道路施划):80.90元/平方米(含税)

(5)无痕除线(水洗式):40.60元/平方米(含税)

(6)路面底漆:8.27元/平方米(含税)

采购需求: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施划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联系人务必写清联系方式,姓名和手机号码(用于开标现场咨询及评审过程澄清等),如已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但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时限内未解密,且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网上报名联系人所留联系方式未成功联系到供应商,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

3、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前15分钟内供应须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开标时间到达后自行解密投标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不见面流程具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 (略) 平山区人民路2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振华(辽宁) (略)

地址: (略) 明山区地工路22-3栋8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浑南中路支行

账户名称:振华(辽宁) (略)

账号:2105 0143 5601 0000 0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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