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中和街道中心工作视频拍摄制作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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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中和街道中心工作视频拍摄制作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拟对中和街道中心工作视频拍摄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方: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中和街道中心工作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三)最高限价:*.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营业执照须包含与项目一致或相关的经营范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参与本次采购的报名单位与已参与本次采购的其他报名单位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只接受最早提交报名文件的单位作为本次采购的适格报名单位:

1.与其他报名单位有关联关系的,包括与其他报名单位存在共同的股东、共同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的董事、监事和公司管理人员的;

2.与其他报名单位在工商登记中存在相同的联系人、相同的公司注册地址、相同的公司联系方式的;

3.报名单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存在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的。

(三)如报名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本项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相关参与单位的报名资格、磋商资格及其磋商结果,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形时已签订项目合同的,中和街道办有权无责终止项目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1.不同报名单位的磋商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名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名事宜;

3.不同报名单位的磋商文件载明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存在交叉或相同,或有相同联系地址的;

4.不同报名单位的磋商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名单位的磋商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名单位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报名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单位工作人员或存在亲属关系;

8.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公平、公正的情形。

三、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投标人,于**日至**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1号楼106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2、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 (略) 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方式: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7时00分。

2、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中柏路23号中和街道办事处1号楼106室。

3、响应文件需现场递交。

4、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1号楼三楼会议室(如有变更,以临时电话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中柏路23号中和街道办事处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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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拟对中和街道中心工作视频拍摄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方: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中和街道中心工作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三)最高限价:*.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营业执照须包含与项目一致或相关的经营范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参与本次采购的报名单位与已参与本次采购的其他报名单位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只接受最早提交报名文件的单位作为本次采购的适格报名单位:

1.与其他报名单位有关联关系的,包括与其他报名单位存在共同的股东、共同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的董事、监事和公司管理人员的;

2.与其他报名单位在工商登记中存在相同的联系人、相同的公司注册地址、相同的公司联系方式的;

3.报名单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存在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的。

(三)如报名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本项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相关参与单位的报名资格、磋商资格及其磋商结果,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形时已签订项目合同的,中和街道办有权无责终止项目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1.不同报名单位的磋商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名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名事宜;

3.不同报名单位的磋商文件载明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存在交叉或相同,或有相同联系地址的;

4.不同报名单位的磋商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名单位的磋商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名单位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报名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单位工作人员或存在亲属关系;

8.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公平、公正的情形。

三、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投标人,于**日至**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1号楼106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2、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 (略) 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方式: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7时00分。

2、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中柏路23号中和街道办事处1号楼106室。

3、响应文件需现场递交。

4、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1号楼三楼会议室(如有变更,以临时电话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中柏路23号中和街道办事处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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