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法律教学科研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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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察学院法律教学科研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法律教学科研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法律教学科研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系统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0932号

2、采购项目编号:JRC2024S091(S01)

3、项目名称: (略) 法律教学科研系统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3万元

6、最高限价:173万元

7、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8、采购要求:法律教学实训平台、法律知识体系平台、法学大数据实证研究平台建设并提供各类实训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如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采用不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出之后)

3.4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略) 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日08时30分至**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2.1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 (略) 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2.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略) 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略) 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4、若本项目相关场地临时发生变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ED 屏幕为准。

5、供应商请注意:请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开评标活动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通知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博硕路1399号

联系方式: 朱老师

联系电话:043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 (略)

办公地址: (略) 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707室

联 系 人:聂世娇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世娇

电 话:0431-*

4.监督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法律教学科研系统建设项目(定稿).docx
(略) 法律教学科研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法律教学科研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系统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0932号

2、采购项目编号:JRC2024S091(S01)

3、项目名称: (略) 法律教学科研系统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3万元

6、最高限价:173万元

7、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8、采购要求:法律教学实训平台、法律知识体系平台、法学大数据实证研究平台建设并提供各类实训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如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采用不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出之后)

3.4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略) 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日08时30分至**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2.1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 (略) 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2.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略) 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略) 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4、若本项目相关场地临时发生变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ED 屏幕为准。

5、供应商请注意:请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开评标活动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通知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博硕路1399号

联系方式: 朱老师

联系电话:043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 (略)

办公地址: (略) 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707室

联 系 人:聂世娇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世娇

电 话:0431-*

4.监督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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