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宁夏地区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的采购公告业务开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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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宁夏地区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的采购公告业务开发合作

2023年宁夏地区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询价公告

【2023年宁夏地区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四川公众 (略)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3年宁夏地区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进行技术咨询、技术支撑和协调。】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元(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2023年宁夏地区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的业务开发合作服务】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最高限价为【1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应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或类似信息化项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元。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5本次询价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采购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询价文件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5月24日至 2024 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询价文件获取地点:【 (略) 七里河区兰石东街121-247号兰石豪布斯卡沁园2号楼2单元801室】。

3.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价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4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5询价文件不支持邮寄。

4.应答文件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0时00分】

4.2纸质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七里河区兰石东街121-247号兰石豪布斯卡沁园2号楼2单元801室】。

4.3唱价的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4.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 (略) http://**)、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其他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公众 (略)

地 址: (略) 七里河区兰石东街121-247号兰石豪布斯卡沁园2号楼2单元801室

邮 编:*

联 系 人:米林福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采购人:四川公众 (略) 【(盖章)】

2024年5月23日

,宁夏

2023年宁夏地区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询价公告

【2023年宁夏地区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四川公众 (略)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3年宁夏地区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进行技术咨询、技术支撑和协调。】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元(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2023年宁夏地区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的业务开发合作服务】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最高限价为【1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应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或类似信息化项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元。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5本次询价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采购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询价文件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5月24日至 2024 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询价文件获取地点:【 (略) 七里河区兰石东街121-247号兰石豪布斯卡沁园2号楼2单元801室】。

3.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价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4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5询价文件不支持邮寄。

4.应答文件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0时00分】

4.2纸质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七里河区兰石东街121-247号兰石豪布斯卡沁园2号楼2单元801室】。

4.3唱价的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4.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 (略) http://**)、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其他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公众 (略)

地 址: (略) 七里河区兰石东街121-247号兰石豪布斯卡沁园2号楼2单元801室

邮 编:*

联 系 人:米林福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采购人:四川公众 (略) 【(盖章)】

2024年5月23日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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