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嘉峪关市区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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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嘉峪关市区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 (略) 区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委托甘肃中创 (略) ,对202 (略) 区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磋商文件编号:ZCLJ-2024-006

项目名称:202 (略) 区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限价:*.00元

评审办法:综合评标法。

磋商内容:202 (略) 区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内采购内容及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 (略)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均可)。

(3)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等,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为准。(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略) 授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4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地址:甘肃中创 (略) (甘 (略) 长城街区 (略) 713-1-8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未购买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3.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

4.售价200元

四、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3日10:30之 (略)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会议室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超过时间或不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3日10: (略)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联系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 (略) 政公用设施管理处

地 址: (略) (略) 958号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中创 (略)

地 址:甘 (略) 长城街区 (略) 713-1-8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202 (略) 区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委托甘肃中创 (略) ,对202 (略) 区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磋商文件编号:ZCLJ-2024-006

项目名称:202 (略) 区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限价:*.00元

评审办法:综合评标法。

磋商内容:202 (略) 区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内采购内容及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 (略)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均可)。

(3)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等,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为准。(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略) 授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4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地址:甘肃中创 (略) (甘 (略) 长城街区 (略) 713-1-8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未购买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3.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

4.售价200元

四、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3日10:30之 (略)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会议室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超过时间或不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3日10: (略)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联系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 (略) 政公用设施管理处

地 址: (略) (略) 958号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中创 (略)

地 址:甘 (略) 长城街区 (略) 713-1-8号

联 系 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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