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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哈密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B-HMSGDNT-2024-5
项目名称: (略)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 号),以及通知所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数据汇交要求》,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3〕314 号),及所附《自治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方案》以下简称“通知和方案”文件要求, (略)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国家因“三区三线”划定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在工作期间存在少量耕地变化未体现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为巩固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有效处置成果启用前形成的少量非耕地等问题,下发“通知和方案”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按“通知和方案”要 (略) 国家下发图斑的核实处置及调查更新任务。
本次采购的技术承担单位需配合自然资源局完 (略) 国家和自治区下发监测图斑的核实工作,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通知和方案”要求,对不同处置方式配合自然资源局和政府对处置地块予以整改恢复和补划,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中予以变更,分别形成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处置数据库和更新数据库。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自 (略) 的统一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按照自治区要求时间上报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完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天山西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 (略) 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正勇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略)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B-HMSGDNT-2024-5
项目名称: (略)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 号),以及通知所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数据汇交要求》,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3〕314 号),及所附《自治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方案》以下简称“通知和方案”文件要求, (略)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国家因“三区三线”划定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在工作期间存在少量耕地变化未体现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为巩固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有效处置成果启用前形成的少量非耕地等问题,下发“通知和方案”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按“通知和方案”要 (略) 国家下发图斑的核实处置及调查更新任务。
本次采购的技术承担单位需配合自然资源局完 (略) 国家和自治区下发监测图斑的核实工作,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通知和方案”要求,对不同处置方式配合自然资源局和政府对处置地块予以整改恢复和补划,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中予以变更,分别形成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处置数据库和更新数据库。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自 (略) 的统一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按照自治区要求时间上报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完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天山西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 (略) 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正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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