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航空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航空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航空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
一、建设项目概要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 (略) 高新区牧野大道2399号,项日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将 (略) 厂区(即134厂区)、 (略) 厂区(即103厂区)、 (略) 厂区(即116厂区)约1300余台(套)生产设备搬迁至平原机电园厂区,同时新增工艺设备245台(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牧野大道2399号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 (略)
评价单位地址:河南省- (略) -红旗区-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靖业国贸大厦B座6层16号
邮编:*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公众意见表下载:
公众意见表反馈途径:
①直接送至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门卫处;
②邮寄地址: (略) 高新区牧野大道2399号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收)
李明 联系电话:* *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航空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
一、建设项目概要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 (略) 高新区牧野大道2399号,项日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将 (略) 厂区(即134厂区)、 (略) 厂区(即103厂区)、 (略) 厂区(即116厂区)约1300余台(套)生产设备搬迁至平原机电园厂区,同时新增工艺设备245台(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牧野大道2399号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 (略)
评价单位地址:河南省- (略) -红旗区-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靖业国贸大厦B座6层16号
邮编:*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公众意见表下载:
公众意见表反馈途径:
①直接送至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门卫处;
②邮寄地址: (略) 高新区牧野大道2399号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收)
李明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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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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