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的比选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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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的比选采购公告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范围

(一)采购预算:5万元

(二)采购内容:

1.在原固定资产台账的基础上以处室为单位制作初盘表;

2.以处室为单位对处室所辖办公室内资产进行清盘、梳理;

3.按要求进行帐、卡、物的核对工作,落实每一件资产的使用状况、存放地点、使用人等固定资产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制作新的固定资产二维码粘贴至对应的实物上,确保资产一物一卡,方便管理,按照要求制作固定资产台账;

4.对固定资产卡片中固定资产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根据清查结果进行修改、完善;

5.依据单位要求在盘点过程中筛选出毁损待报废的资产,核实需报废资产信息单独制表,以便后续进行资产清理;

6.根据清查结果出具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经济签证报告。

(三)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

(四)交货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457-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报价表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正2副。

(二)递交截止时间:**日17:00之前。

(三)递交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457-1。

四、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15分)。

(二)服务团队(15分)。

(三)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20)。

(四)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20分)。

(五)服务方案(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地 址: (略) 呈贡新区锦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吴家庄 0871-*



信息来源http://**-06-03/*.shtml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范围

(一)采购预算:5万元

(二)采购内容:

1.在原固定资产台账的基础上以处室为单位制作初盘表;

2.以处室为单位对处室所辖办公室内资产进行清盘、梳理;

3.按要求进行帐、卡、物的核对工作,落实每一件资产的使用状况、存放地点、使用人等固定资产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制作新的固定资产二维码粘贴至对应的实物上,确保资产一物一卡,方便管理,按照要求制作固定资产台账;

4.对固定资产卡片中固定资产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根据清查结果进行修改、完善;

5.依据单位要求在盘点过程中筛选出毁损待报废的资产,核实需报废资产信息单独制表,以便后续进行资产清理;

6.根据清查结果出具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经济签证报告。

(三)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

(四)交货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457-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报价表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正2副。

(二)递交截止时间:**日17:00之前。

(三)递交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457-1。

四、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15分)。

(二)服务团队(15分)。

(三)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20)。

(四)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20分)。

(五)服务方案(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地 址: (略) 呈贡新区锦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吴家庄 0871-*



信息来源http://**-06-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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