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焦作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焦作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发布时间 :** 10:51 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 (略) 】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2.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采购的内 (略) 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及方案申报的全过程服务。

3.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编制方案 (略) 级和国家级两级评审,由于时间紧急,采用其他招标方式不能满足采购需求。

(略) 规 (略) 依托于住房城乡建设部水资源中心、国家 (略) 水系统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长期服务于国家水资源安全战略、城市水系统工程建设、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改善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委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在京津冀协调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工程、 (略) 基础设施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开展多层次的服务工作,从规划、咨询到课题研究,研判趋势、建言献策,为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落地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且熟悉项目申报各项技术要求和流程, (略) 成功申报概率。

(略) (略) ,公司拥 (略) 政行业*级、建筑行业*级等资质,近几 (略) 城区 (略) 政给排水项目, (略) 本地给排水管网情况相当熟悉。可为再生水利用申报工作迅速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并将这些资料进行系统的分析,并且人员常驻焦作,可随时提供技术服务工作,节省前期工作对接时间,可以很好的配 (略) 规 (略) 完成整体的申报工作。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略) 规 (略) (联合体牵头人), (略) (联合体成员)

2.地址: (略)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 (略) 江宁区菲尼克斯路70总部基地31号3楼402(江宁开发区)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张永红

焦作建校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李德有

(略)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顾汉祺

(略) 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日08时00分至**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日08时00分至**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至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示范区丰收东路2616号( (略) 内)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91-*

(略) (略)

**日

焦作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发布时间 :** 10:51 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 (略) 】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2.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采购的内 (略) 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及方案申报的全过程服务。

3.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编制方案 (略) 级和国家级两级评审,由于时间紧急,采用其他招标方式不能满足采购需求。

(略) 规 (略) 依托于住房城乡建设部水资源中心、国家 (略) 水系统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长期服务于国家水资源安全战略、城市水系统工程建设、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改善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委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在京津冀协调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工程、 (略) 基础设施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开展多层次的服务工作,从规划、咨询到课题研究,研判趋势、建言献策,为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落地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且熟悉项目申报各项技术要求和流程, (略) 成功申报概率。

(略) (略) ,公司拥 (略) 政行业*级、建筑行业*级等资质,近几 (略) 城区 (略) 政给排水项目, (略) 本地给排水管网情况相当熟悉。可为再生水利用申报工作迅速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并将这些资料进行系统的分析,并且人员常驻焦作,可随时提供技术服务工作,节省前期工作对接时间,可以很好的配 (略) 规 (略) 完成整体的申报工作。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略) 规 (略) (联合体牵头人), (略) (联合体成员)

2.地址: (略)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 (略) 江宁区菲尼克斯路70总部基地31号3楼402(江宁开发区)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张永红

焦作建校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李德有

(略)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顾汉祺

(略) 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日08时00分至**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日08时00分至**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至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示范区丰收东路2616号( (略) 内)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91-*

(略) (略)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