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反欺诈数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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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行反欺诈数据服务项目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采购内容:河北银行反欺诈数据服务项目,通过持牌征信机构采购腾讯反欺诈数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预算金额:约25万元/年。

2.6最高限价(单价限价):0.21元/次(含税)。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供应商应具备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资质,在中国人民银行完成个人征信业务经营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供应商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此信息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

3.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不良记录。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领购采购文件的企业。

3.6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成交资格(有特殊要求,经采购人审核批准的除外)。

3.7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63.com获取采购文件。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在中国人民银行完成个人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供应商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此信息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长安区建设南大街21号
联系人:许经理

电话:031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联系人:薛旸、李文亮、郝卓鹏
电话:0311-*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中山路支行
账号:*

财务电话:0311-86958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采购内容:河北银行反欺诈数据服务项目,通过持牌征信机构采购腾讯反欺诈数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预算金额:约25万元/年。

2.6最高限价(单价限价):0.21元/次(含税)。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供应商应具备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资质,在中国人民银行完成个人征信业务经营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供应商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此信息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

3.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不良记录。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领购采购文件的企业。

3.6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成交资格(有特殊要求,经采购人审核批准的除外)。

3.7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63.com获取采购文件。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在中国人民银行完成个人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供应商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此信息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长安区建设南大街21号
联系人:许经理

电话:031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联系人:薛旸、李文亮、郝卓鹏
电话:0311-*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中山路支行
账号:*

财务电话:0311-8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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