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恒源公司客户工程物资采购-直流电源系统采购项目
阜宁恒源公司客户工程物资采购-直流电源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人阜宁 (略) 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恒源公司客户工程物资采购-直流电源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 (略) 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恒源公司客户工程物资采购-直流电源系统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元
3.最高限价:*元
4.采购需求:阜宁恒源公司客户工程物资采购-直流电源系统采购项目, 主要为直流电源系统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与其相关的运输、装卸、验收、检测、售后等服务(不含安装)。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略) 、省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验收, (略) 居配小区验收。质保期不少于二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20个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的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原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八楼,联系电话:0515-*。
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现金缴纳,无论何种原因均售后不退。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县公 (略) 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八楼8010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 (略)
地 址:阜 (略) 1号
联系方式:刘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八楼
联系方式:花子伟,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凯,花子伟
电 话:* ,0515-*
2024年6月4日
招标公告
采购人阜宁 (略) 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恒源公司客户工程物资采购-直流电源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 (略) 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恒源公司客户工程物资采购-直流电源系统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元
3.最高限价:*元
4.采购需求:阜宁恒源公司客户工程物资采购-直流电源系统采购项目, 主要为直流电源系统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与其相关的运输、装卸、验收、检测、售后等服务(不含安装)。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略) 、省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验收, (略) 居配小区验收。质保期不少于二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20个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的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原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八楼,联系电话:0515-*。
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现金缴纳,无论何种原因均售后不退。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县公 (略) 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八楼8010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 (略)
地 址:阜 (略) 1号
联系方式:刘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八楼
联系方式:花子伟,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凯,花子伟
电 话:* ,0515-*
2024年6月4日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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