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关于2024年资产盘点服务的询价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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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关于2024年资产盘点服务的询价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我单位工作计划和需要,拟就2024年资产盘点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4年资产盘点服务。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整(¥9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内容及工作要求

1.项目内容:

我站资产原值账面情况:截至**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3,807.82万元,负债总额522.30万元,净资产13,285.52万元。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4,608.25万元,占资产总额33.37%;固定资产7,893.81万元,占资产总额57.17%;在建工程249.41万元,占资产总额1.81%;无形资产1,056.34万元,占资产总额7.65%。

为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截至**日资产进行盘点,复核账实是否相符并出具资产盘点报告及对资产盈亏提出处置建议。供应商具体服务工作如下:

(1)按照“账物相符、责任到人”的原则,通过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检查是否存在资产盈亏。

(2)对盘查到的资产实物粘贴新的资产标签,补充完善资产的“品牌+型号+规格”;如实记录资产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人及使用状况等事项的变化情况。

(3)对各部门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与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模块记录的资产情况(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使用部门、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如盘盈、盘亏资产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和账面调整提出意见建议。

(4)对财务系统的汇总、明细数据与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模块的数据进行比对,核对是否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出具报告要求:满足相关监管需要及资产管理审核要求,根据清查盘点结果出具资产盘点报告及盈亏资产提出处置意见建议等。

(二)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报价为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内的全部价格,包括:(1)服务的价格(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等);(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项目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1)服务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进点清查。

(2)服务地点: (略) 蓉茉大道80号。

3. 资产盘点报告及资产盈亏处置建议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1)交付时间:**日前。

(2)交付地点: (略) 蓉茉大道80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记录。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无欠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5.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近3年内(或自经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7.本项目报价表,表上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8.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9.供应商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为派出人员缴纳的自**日至**日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盖公章,原件备查)。

10.供应商业绩证明文件。

11.报价文件封面需标注项目名称。

1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本项目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项目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份,于**日17:00前提交或邮寄 (略) 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如邮寄,以快递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茂春 0771-*

附件:项目评分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日


文件下载:


附件 项目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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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计划和需要,拟就2024年资产盘点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4年资产盘点服务。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整(¥9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内容及工作要求

1.项目内容:

我站资产原值账面情况:截至**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3,807.82万元,负债总额522.30万元,净资产13,285.52万元。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4,608.25万元,占资产总额33.37%;固定资产7,893.81万元,占资产总额57.17%;在建工程249.41万元,占资产总额1.81%;无形资产1,056.34万元,占资产总额7.65%。

为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截至**日资产进行盘点,复核账实是否相符并出具资产盘点报告及对资产盈亏提出处置建议。供应商具体服务工作如下:

(1)按照“账物相符、责任到人”的原则,通过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检查是否存在资产盈亏。

(2)对盘查到的资产实物粘贴新的资产标签,补充完善资产的“品牌+型号+规格”;如实记录资产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人及使用状况等事项的变化情况。

(3)对各部门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与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模块记录的资产情况(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使用部门、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如盘盈、盘亏资产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和账面调整提出意见建议。

(4)对财务系统的汇总、明细数据与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模块的数据进行比对,核对是否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出具报告要求:满足相关监管需要及资产管理审核要求,根据清查盘点结果出具资产盘点报告及盈亏资产提出处置意见建议等。

(二)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报价为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内的全部价格,包括:(1)服务的价格(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等);(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项目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1)服务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进点清查。

(2)服务地点: (略) 蓉茉大道80号。

3. 资产盘点报告及资产盈亏处置建议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1)交付时间:**日前。

(2)交付地点: (略) 蓉茉大道80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记录。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无欠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5.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近3年内(或自经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7.本项目报价表,表上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8.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9.供应商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为派出人员缴纳的自**日至**日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盖公章,原件备查)。

10.供应商业绩证明文件。

11.报价文件封面需标注项目名称。

1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本项目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项目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份,于**日17:00前提交或邮寄 (略) 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如邮寄,以快递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茂春 0771-*

附件:项目评分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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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计划和需要,拟就2024年资产盘点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4年资产盘点服务。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整(¥9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内容及工作要求

1.项目内容:

我站资产原值账面情况:截至**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3,807.82万元,负债总额522.30万元,净资产13,285.52万元。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4,608.25万元,占资产总额33.37%;固定资产7,893.81万元,占资产总额57.17%;在建工程249.41万元,占资产总额1.81%;无形资产1,056.34万元,占资产总额7.65%。

为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截至**日资产进行盘点,复核账实是否相符并出具资产盘点报告及对资产盈亏提出处置建议。供应商具体服务工作如下:

(1)按照“账物相符、责任到人”的原则,通过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检查是否存在资产盈亏。

(2)对盘查到的资产实物粘贴新的资产标签,补充完善资产的“品牌+型号+规格”;如实记录资产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人及使用状况等事项的变化情况。

(3)对各部门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与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模块记录的资产情况(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使用部门、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如盘盈、盘亏资产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和账面调整提出意见建议。

(4)对财务系统的汇总、明细数据与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模块的数据进行比对,核对是否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出具报告要求:满足相关监管需要及资产管理审核要求,根据清查盘点结果出具资产盘点报告及盈亏资产提出处置意见建议等。

(二)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报价为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内的全部价格,包括:(1)服务的价格(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等);(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项目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1)服务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进点清查。

(2)服务地点: (略) 蓉茉大道80号。

3. 资产盘点报告及资产盈亏处置建议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1)交付时间:**日前。

(2)交付地点: (略) 蓉茉大道80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记录。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无欠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5.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近3年内(或自经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7.本项目报价表,表上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8.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9.供应商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为派出人员缴纳的自**日至**日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盖公章,原件备查)。

10.供应商业绩证明文件。

11.报价文件封面需标注项目名称。

1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本项目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项目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份,于**日17:00前提交或邮寄 (略) 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如邮寄,以快递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茂春 0771-*

附件:项目评分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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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计划和需要,拟就2024年资产盘点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4年资产盘点服务。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整(¥9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内容及工作要求

1.项目内容:

我站资产原值账面情况:截至**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3,807.82万元,负债总额522.30万元,净资产13,285.52万元。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4,608.25万元,占资产总额33.37%;固定资产7,893.81万元,占资产总额57.17%;在建工程249.41万元,占资产总额1.81%;无形资产1,056.34万元,占资产总额7.65%。

为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截至**日资产进行盘点,复核账实是否相符并出具资产盘点报告及对资产盈亏提出处置建议。供应商具体服务工作如下:

(1)按照“账物相符、责任到人”的原则,通过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检查是否存在资产盈亏。

(2)对盘查到的资产实物粘贴新的资产标签,补充完善资产的“品牌+型号+规格”;如实记录资产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人及使用状况等事项的变化情况。

(3)对各部门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与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模块记录的资产情况(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使用部门、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如盘盈、盘亏资产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和账面调整提出意见建议。

(4)对财务系统的汇总、明细数据与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模块的数据进行比对,核对是否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出具报告要求:满足相关监管需要及资产管理审核要求,根据清查盘点结果出具资产盘点报告及盈亏资产提出处置意见建议等。

(二)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报价为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内的全部价格,包括:(1)服务的价格(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等);(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项目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1)服务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进点清查。

(2)服务地点: (略) 蓉茉大道80号。

3. 资产盘点报告及资产盈亏处置建议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1)交付时间:**日前。

(2)交付地点: (略) 蓉茉大道80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记录。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无欠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5.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近3年内(或自经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7.本项目报价表,表上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8.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9.供应商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为派出人员缴纳的自**日至**日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盖公章,原件备查)。

10.供应商业绩证明文件。

11.报价文件封面需标注项目名称。

1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本项目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项目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份,于**日17:00前提交或邮寄 (略) 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如邮寄,以快递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茂春 0771-*

附件:项目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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