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第三方满意度测评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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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第三方满意度测评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医院第三方满意度测评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 (略) 第三方满意度测评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院第三方满意度测评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7ICH-F401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预算金额(万元)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医院第三方满意度测评项目

(略) 提供医患体验第三方测评服务,主要包括医患体验数据采集、分析和改进提升服务。医患体验第三方测评服务范围包含门诊患者就医体验、住院患者就医体验、为部队服务满意度、军人家属就医体验等,数据采集工作结束后通过大数据对比分析并出具结果分析报告,提供优先改进的要点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测评方式:由第三方测评人员以现场面访方式或二 (略) 区各临床科室展开数据采集,全程杜绝人为误差产生,有效确保测评数据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测评内容:测评的 (略) 诊疗质量、护理质量、患者安全、服务效果、辅技检查、后勤保障、就诊环境、医德医风等各方面品质现状。查找问题环节和短板漏洞, (略) 提出优先改进选择。

(略)

(略)

4.5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采购文件为准;

2.*@*63.com或电话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相关资质及经验:

1.供应商相关经营资质;

2.相关信息安全资质;

3. (略) (略) 相关经验;

4. (略) 或工作人员派驻。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 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公示期限

自发布采购意向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联系人:张女士

办公电话:029-*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闫女士

办公电话:029-*

b68857e0附件1.pdf

,陕西, (略) ,西安,029-8

医院第三方满意度测评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 (略) 第三方满意度测评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院第三方满意度测评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7ICH-F401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预算金额(万元)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医院第三方满意度测评项目

(略) 提供医患体验第三方测评服务,主要包括医患体验数据采集、分析和改进提升服务。医患体验第三方测评服务范围包含门诊患者就医体验、住院患者就医体验、为部队服务满意度、军人家属就医体验等,数据采集工作结束后通过大数据对比分析并出具结果分析报告,提供优先改进的要点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测评方式:由第三方测评人员以现场面访方式或二 (略) 区各临床科室展开数据采集,全程杜绝人为误差产生,有效确保测评数据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测评内容:测评的 (略) 诊疗质量、护理质量、患者安全、服务效果、辅技检查、后勤保障、就诊环境、医德医风等各方面品质现状。查找问题环节和短板漏洞, (略) 提出优先改进选择。

(略)

(略)

4.5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采购文件为准;

2.*@*63.com或电话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相关资质及经验:

1.供应商相关经营资质;

2.相关信息安全资质;

3. (略) (略) 相关经验;

4. (略) 或工作人员派驻。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 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公示期限

自发布采购意向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联系人:张女士

办公电话:029-*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闫女士

办公电话: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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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略) ,西安,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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