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服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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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服务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服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汾西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汾西县 公告时间 **日 15: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汾西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汾西县东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连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尧都区郭村新村南门门面房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先生、*

项目概况

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尧都区郭村新村南门门面房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B-FW-*

项目名称: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服务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详见商务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须具备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尧都区郭村新村南门门面房6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尧都区郭村新村南门门面房6号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尧都区郭村新村南门门面房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本人身份证;

(2)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须具备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提交两套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询价文件。

2、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3、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汾西县公安局     

地址:汾西县东大街        

联系方式:连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 (略)             

地 址: (略) 尧都区郭村新村南门门面房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服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汾西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汾西县 公告时间 **日 15: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汾西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汾西县东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连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尧都区郭村新村南门门面房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先生、*

项目概况

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尧都区郭村新村南门门面房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B-FW-*

项目名称: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服务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详见商务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须具备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尧都区郭村新村南门门面房6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尧都区郭村新村南门门面房6号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尧都区郭村新村南门门面房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本人身份证;

(2)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须具备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提交两套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询价文件。

2、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3、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汾西县公安局     

地址:汾西县东大街        

联系方式:连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 (略)             

地 址: (略) 尧都区郭村新村南门门面房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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