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大气智治视联全域监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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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大气智治视联全域监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嘉兴市大气智治视联全域监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略) 大气智治视联全域监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大气智治视联全域监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关于推进高位瞭望设施建设与应用的通知》,全面加强高位瞭望设施和数字化平台应用,有效复用存量高位瞭望、合理新增补盲,快速提升秸秆露天焚烧实时发现预警能力,构建秸秆焚烧高效闭环处置机制,及时做好焚烧火点处置,我 (略) 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 (略) 大气智治视联全域监管项目”。
本项目购买9个县(市、区)大气智治视联全域监管服务,包含410个秸秆点位和98个港口码头点位,项目服务周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项目背景: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关于推进高位瞭望设施建设与应用的通知》,全面加强高位瞭望设施和数字化平台应用,有效复用存量高位瞭望、合理新增补盲,快速提升秸秆露天焚烧实时发现预警能力,构建秸秆焚烧高效闭环处置机制,及时做好焚烧火点处置。
2、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铁塔站址高位资源唯一性(唯一供应商): (略) 铁塔现拥有点多面广的站址资源,全市8100余座通信基站。根据《工业和信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 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浙通发展(2020)105号)文件的要求, (略) 统筹建设,运营商不得进行铁塔建设。
(2)结合秸秆焚烧高空监控监管的要求,高速道路及重要火点监测区范围内可用于高空挂载高清摄像机的,只有 (略) (略) 产权的通信铁塔满足要求本次所有秸秆焚烧监控视频点,都可依托铁塔高位资源,无需新建杆塔即可快速实现高空监控监管设备挂载的目标。
(3)符合政府共建共享的政策要求:在 (略) (略) 的通信铁塔上挂载高清监控设备,符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智慧杆塔”通信基站设施建设的通知》(嘉政办发(*号)中整合资源共享、推进“多杆合一”的建设和应用,充分体现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原则,可快速满足政府部门的管理需求。
(4)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节约建设投资成本:通信铁塔基站都配有高位铁塔、电源配套及传输设备,可快速满足高清摄像机挂载、电源取电和网络传输的需求,节约了新建站址需重新建设杆塔、市电引入和光缆施工的投资成本,降本增效,并大大缩短建设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商处采购的”规定,故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 (略) (略) 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南湖区庆丰路875号信源大厦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潘睿嘉

联系电话:0573-*

传 真:/

地 址: (略) 南湖区祥和路53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联 系 人:姚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3-*

传 真:/

地 址: (略) 南湖区环城西路5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嘉兴市大气智治视联全域监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略) 大气智治视联全域监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大气智治视联全域监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关于推进高位瞭望设施建设与应用的通知》,全面加强高位瞭望设施和数字化平台应用,有效复用存量高位瞭望、合理新增补盲,快速提升秸秆露天焚烧实时发现预警能力,构建秸秆焚烧高效闭环处置机制,及时做好焚烧火点处置,我 (略) 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 (略) 大气智治视联全域监管项目”。
本项目购买9个县(市、区)大气智治视联全域监管服务,包含410个秸秆点位和98个港口码头点位,项目服务周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项目背景: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关于推进高位瞭望设施建设与应用的通知》,全面加强高位瞭望设施和数字化平台应用,有效复用存量高位瞭望、合理新增补盲,快速提升秸秆露天焚烧实时发现预警能力,构建秸秆焚烧高效闭环处置机制,及时做好焚烧火点处置。
2、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铁塔站址高位资源唯一性(唯一供应商): (略) 铁塔现拥有点多面广的站址资源,全市8100余座通信基站。根据《工业和信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 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浙通发展(2020)105号)文件的要求, (略) 统筹建设,运营商不得进行铁塔建设。
(2)结合秸秆焚烧高空监控监管的要求,高速道路及重要火点监测区范围内可用于高空挂载高清摄像机的,只有 (略) (略) 产权的通信铁塔满足要求本次所有秸秆焚烧监控视频点,都可依托铁塔高位资源,无需新建杆塔即可快速实现高空监控监管设备挂载的目标。
(3)符合政府共建共享的政策要求:在 (略) (略) 的通信铁塔上挂载高清监控设备,符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智慧杆塔”通信基站设施建设的通知》(嘉政办发(*号)中整合资源共享、推进“多杆合一”的建设和应用,充分体现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原则,可快速满足政府部门的管理需求。
(4)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节约建设投资成本:通信铁塔基站都配有高位铁塔、电源配套及传输设备,可快速满足高清摄像机挂载、电源取电和网络传输的需求,节约了新建站址需重新建设杆塔、市电引入和光缆施工的投资成本,降本增效,并大大缩短建设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商处采购的”规定,故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 (略) (略) 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南湖区庆丰路875号信源大厦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潘睿嘉

联系电话:0573-*

传 真:/

地 址: (略) 南湖区祥和路53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联 系 人:姚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3-*

传 真:/

地 址: (略) 南湖区环城西路5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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