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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未 (略) 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未 (略) [158]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20:5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未 (略) [158] | ||
采购单位地址 | 未央区浐灞大道23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3路3号巍然大厦B座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略) 未 (略) 集约送达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CW2024-ZCCS-23
项目名称: (略) 未 (略) 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未 (略) 集约送达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未 (略) 集约送达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 (略) 营业执 (略)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提供2023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其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评审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10)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注:1、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份)。
2、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3路3号巍然大厦B座6楼
名称: (略) 未 (略) [158]
地址:未央区浐灞大道2331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3路3号巍然大厦B座6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
陕西 (略)
**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未 (略) 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未 (略) [158]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20:5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未 (略) [158] | ||
采购单位地址 | 未央区浐灞大道23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3路3号巍然大厦B座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略) 未 (略) 集约送达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CW2024-ZCCS-23
项目名称: (略) 未 (略) 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未 (略) 集约送达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未 (略) 集约送达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 (略) 营业执 (略)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提供2023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其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评审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10)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注:1、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份)。
2、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3路3号巍然大厦B座6楼
名称: (略) 未 (略) [158]
地址:未央区浐灞大道2331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3路3号巍然大厦B座6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
陕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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