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洗扫车和小型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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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洗扫车和小型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九台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洗扫车和小型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012(二次)

项目名称: (略) 九台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洗扫车和小型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80,0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中下载

供货期限:自供需双方正式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

付款方式:货物到达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向*方开具全额正规发票,货款分三年付清。第一年年底前*方向*方支付全部货款的30%;第二年年底前支付全部货款的30%;第三年年底前支付全部货款的40%(即第三年结清全部货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销(和/或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对供应商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提供国家工信部的车辆公告目录文件,并承诺提供的车辆能够纳入国家工信部改装目录,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环保目录标准;承诺能够提供公安和车辆管理部门落户上牌所需要的完备、齐全、有效的一切文件,确保所投的车辆能够在使用地上牌,并提供改装车辆的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报名表(印刷体)填写完整,统一加盖企业公章,*@*q.com,报多个包的,递交多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未以上述要求发邮件的,视为报名不合格,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报名成功将招标文件发到各报名供应商邮箱中,过期不予发放。

售价:免费发放。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九台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九台区沿河街425号

联 系 人:任俊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朔

联 系 电话:0431-*

4.监督部门: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

项目概况

(略) 九台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洗扫车和小型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012(二次)

项目名称: (略) 九台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洗扫车和小型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80,0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中下载

供货期限:自供需双方正式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

付款方式:货物到达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向*方开具全额正规发票,货款分三年付清。第一年年底前*方向*方支付全部货款的30%;第二年年底前支付全部货款的30%;第三年年底前支付全部货款的40%(即第三年结清全部货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销(和/或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对供应商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提供国家工信部的车辆公告目录文件,并承诺提供的车辆能够纳入国家工信部改装目录,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环保目录标准;承诺能够提供公安和车辆管理部门落户上牌所需要的完备、齐全、有效的一切文件,确保所投的车辆能够在使用地上牌,并提供改装车辆的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报名表(印刷体)填写完整,统一加盖企业公章,*@*q.com,报多个包的,递交多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未以上述要求发邮件的,视为报名不合格,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报名成功将招标文件发到各报名供应商邮箱中,过期不予发放。

售价:免费发放。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九台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九台区沿河街425号

联 系 人:任俊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朔

联 系 电话:0431-*

4.监督部门: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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