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学院实验室通风柜废气吸收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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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学院实验室通风柜废气吸收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

关于台州学院实验室通风柜废气吸收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略) 实验室通风柜废气吸收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的需求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意见。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所提的意见及建议将为采购人更好地制作招标文件提供更全面、综合的参考,本采购机构不作回复。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403e7e4c04f3c73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一)项目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17 17:00

2、意见递交方式: 相关意见及建议应于意见递交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密封后送至 (略) 椒江区东海大道378号4楼。同时将书面意见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63.com。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或非书面形式和个人提供的意见建议一般不予受理!

3、意见接收机构: 中冠 (略)

4、联系人: 戴女士

5、联系电话: 0576-*、*

6、联系邮箱: *@*63.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潜在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不论贵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否予以采纳,在此衷心表示感谢!

五、注意事项:

/

附件信息:

关于台州学院实验室通风柜废气吸收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略) 实验室通风柜废气吸收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的需求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意见。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所提的意见及建议将为采购人更好地制作招标文件提供更全面、综合的参考,本采购机构不作回复。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403e7e4c04f3c73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一)项目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17 17:00

2、意见递交方式: 相关意见及建议应于意见递交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密封后送至 (略) 椒江区东海大道378号4楼。同时将书面意见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63.com。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或非书面形式和个人提供的意见建议一般不予受理!

3、意见接收机构: 中冠 (略)

4、联系人: 戴女士

5、联系电话: 0576-*、*

6、联系邮箱: *@*63.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潜在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不论贵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否予以采纳,在此衷心表示感谢!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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