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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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M-LXBX*,比选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 (略)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估算金额*.74元(不含税价)。

1.2比选范围: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略) 场管理、碳积分商城管理、碳普惠平台、碳普惠管理,详见包件划分情况。

1.3本项目划分4个包件,具体包件划分情况如下:

1.3.1包件一:采购估算金额为*.11元(不含税价)。 (略) 场。 (略) 场、 (略) 场的数据接入,保证信息互通,进一步开发数据分析、异常诊断等功能, (略) 场精准管控。

1.3.2包件二:采购估算金额为*.49元(不含税价)。主要包括碳积分商城。 机构、个人碳普惠账户开立、减排量余额查询、累积减排量查询、场景转化减排量明细查看、当前减排量查询、碳积分记录查询、碳(项目)减排量签发明细查看。

1.3.3包件三:采购估算金额为*.25元(不含税价)。主要包括碳普惠平台。主要包括方法学管理、减排项目管理、减排场景管理、碳普惠消纳渠道管理。

1.3.4包件四:采购估算金额为*.89元(不含税价)。主要包括碳普惠管理 。主要包括碳积分数据模型分析、碳积分转换管理、碳普惠核心数据监管。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包件数为1个。

★1.4服务地点: (略) 。

★1.5交付期及保修期:

交付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保修期: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包含1个月试运行期)。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包件一最高参选限价为*.11元(不含税价),包件二最高参选限价为*.49元(不含税价);包件三最高参选限价为*.25元(不含税价);包件四最高参选限价为*.89元(不含税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以下条款如无特殊说明,参选人资格要求针对本项目下所有包件)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软件开发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

2、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的以标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注:以上(5)(6)(7)条内截止时间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零元)。

4.3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3.1 登录:登录“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点击【供应商登录】(首次登录的用户请按网站提示进行【供应商注册】)。

4.3.2支付:点击【投标管理-项目报名】,选择本项目点击【标书购买】,按提示填写信息并进行费用支付。

4.3.3比选文件的获取:支付成功后,可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文件。

4.3.4免责声明:“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为本项目的唯一购买渠道,其他平台均属无效。

4.3.5在项目支付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4.3.6操作步骤可在登录成功后的界面中点击【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进行查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招标代理部。

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参选文件,若采用此方式,建议各参选人预留足够的时间,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大堂),比选代理工作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参选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参选人,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参选人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

各参选人应当在唱价前登入比选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比选代理机构将在唱价时间30分钟前告知唱价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与登入会议室的参选人授权代表确认身份;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唱价时间,将准时进行唱价工作;唱价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 (略) 浦东新区秀沿西路189号B4楼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联系人(业务):曹玮、孙伟;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异议接收邮箱):caowei.*@*hinaccs.cn

联系地址: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日


查看附件: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
, (略) ,虹口区,浦东新区,上海

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M-LXBX*,比选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 (略)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估算金额*.74元(不含税价)。

1.2比选范围: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略) 场管理、碳积分商城管理、碳普惠平台、碳普惠管理,详见包件划分情况。

1.3本项目划分4个包件,具体包件划分情况如下:

1.3.1包件一:采购估算金额为*.11元(不含税价)。 (略) 场。 (略) 场、 (略) 场的数据接入,保证信息互通,进一步开发数据分析、异常诊断等功能, (略) 场精准管控。

1.3.2包件二:采购估算金额为*.49元(不含税价)。主要包括碳积分商城。 机构、个人碳普惠账户开立、减排量余额查询、累积减排量查询、场景转化减排量明细查看、当前减排量查询、碳积分记录查询、碳(项目)减排量签发明细查看。

1.3.3包件三:采购估算金额为*.25元(不含税价)。主要包括碳普惠平台。主要包括方法学管理、减排项目管理、减排场景管理、碳普惠消纳渠道管理。

1.3.4包件四:采购估算金额为*.89元(不含税价)。主要包括碳普惠管理 。主要包括碳积分数据模型分析、碳积分转换管理、碳普惠核心数据监管。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包件数为1个。

★1.4服务地点: (略) 。

★1.5交付期及保修期:

交付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保修期: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包含1个月试运行期)。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包件一最高参选限价为*.11元(不含税价),包件二最高参选限价为*.49元(不含税价);包件三最高参选限价为*.25元(不含税价);包件四最高参选限价为*.89元(不含税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以下条款如无特殊说明,参选人资格要求针对本项目下所有包件)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软件开发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

2、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的以标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注:以上(5)(6)(7)条内截止时间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零元)。

4.3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3.1 登录:登录“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点击【供应商登录】(首次登录的用户请按网站提示进行【供应商注册】)。

4.3.2支付:点击【投标管理-项目报名】,选择本项目点击【标书购买】,按提示填写信息并进行费用支付。

4.3.3比选文件的获取:支付成功后,可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文件。

4.3.4免责声明:“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为本项目的唯一购买渠道,其他平台均属无效。

4.3.5在项目支付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4.3.6操作步骤可在登录成功后的界面中点击【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进行查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招标代理部。

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参选文件,若采用此方式,建议各参选人预留足够的时间,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大堂),比选代理工作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参选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参选人,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参选人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

各参选人应当在唱价前登入比选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比选代理机构将在唱价时间30分钟前告知唱价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与登入会议室的参选人授权代表确认身份;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唱价时间,将准时进行唱价工作;唱价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 (略) 浦东新区秀沿西路189号B4楼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联系人(业务):曹玮、孙伟;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异议接收邮箱):caowei.*@*hinaccs.cn

联系地址: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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