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郊路世博人行天桥桥梁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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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郊路世博人行天桥桥梁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郊路世博人行天桥桥梁检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XCZ-C-*)

项目概况

东郊路世博人行天桥桥梁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信 (略) 云南分公司( (略) 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信 (略) (略) 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郊路世博人行天桥桥梁检测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东郊路世博人行天桥桥梁检测项目。

1.2项目编号:GXCZ-C-*。

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170,000.00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170,000.00元)。

1.6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东郊路上与董家湾路的交叉口东侧,与道路南侧的东菊客运站相邻,它的建成主要是为了方便进出客运站的旅客以及交叉口的行人和自行车跨越东郊路的需要,减少行人对东郊路的交通干扰和影响,改善现有的交通状况,天桥与道路正交,南北两侧各设一道人行梯道和一道自行车推行坡道,主桥宽4.0米,梯道和坡道宽均为3.0米,梯道坡度为50%,坡道坡度南侧为17%,北侧为17%。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图纸”。

1.7项目地点: (略) 官渡区东郊路和黎华路交叉口。

1.8检测内容:根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和《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 233-2015》规定的检测项目、频率、方法,对官渡区东郊路和黎华路交叉口的世博人行天桥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定期检测(包括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特殊检测等,完成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1.9工作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检测工作并提交书面成果报告。

1.10质量要求:提交的检测报告等成果资料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要。

1.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近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磋商截止当日);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磋商截止当日)。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包括:专项检测(须包括以下检测业务范围: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

2.3.2供应商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检测岗位资格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国信 (略) 云南分公司( (略) 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

3.3方式: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只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磋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文件费可现金支付或对公转账,对公账户信息:户名:国信 (略) 云南分公司,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国信 (略) 云南分公司( (略) 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

五.开启

5.1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国信 (略) 云南分公司( (略) 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3本项目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15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电汇、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各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3日,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西山区书林街9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 (略)

联络地址: (略) 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

邮 编:*

联 系 人:薛蕊、吕敏、刘彤、陈嫦、张译

电 话:0871-*

邮 箱:*@*63.com


东郊路世博人行天桥桥梁检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XCZ-C-*)

项目概况

东郊路世博人行天桥桥梁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信 (略) 云南分公司( (略) 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信 (略) (略) 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郊路世博人行天桥桥梁检测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东郊路世博人行天桥桥梁检测项目。

1.2项目编号:GXCZ-C-*。

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170,000.00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170,000.00元)。

1.6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东郊路上与董家湾路的交叉口东侧,与道路南侧的东菊客运站相邻,它的建成主要是为了方便进出客运站的旅客以及交叉口的行人和自行车跨越东郊路的需要,减少行人对东郊路的交通干扰和影响,改善现有的交通状况,天桥与道路正交,南北两侧各设一道人行梯道和一道自行车推行坡道,主桥宽4.0米,梯道和坡道宽均为3.0米,梯道坡度为50%,坡道坡度南侧为17%,北侧为17%。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图纸”。

1.7项目地点: (略) 官渡区东郊路和黎华路交叉口。

1.8检测内容:根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和《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 233-2015》规定的检测项目、频率、方法,对官渡区东郊路和黎华路交叉口的世博人行天桥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定期检测(包括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特殊检测等,完成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1.9工作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检测工作并提交书面成果报告。

1.10质量要求:提交的检测报告等成果资料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要。

1.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近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磋商截止当日);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磋商截止当日)。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包括:专项检测(须包括以下检测业务范围: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

2.3.2供应商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检测岗位资格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国信 (略) 云南分公司( (略) 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

3.3方式: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只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磋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文件费可现金支付或对公转账,对公账户信息:户名:国信 (略) 云南分公司,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国信 (略) 云南分公司( (略) 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

五.开启

5.1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国信 (略) 云南分公司( (略) 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3本项目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15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电汇、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各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3日,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西山区书林街9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 (略)

联络地址: (略) 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

邮 编:*

联 系 人:薛蕊、吕敏、刘彤、陈嫦、张译

电 话:0871-*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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