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柳泉乡柳泉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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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柳泉乡柳泉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柳泉乡柳泉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红寺堡区 公告时间 **日 16: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进福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柳泉乡柳泉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田进福, *
代理机构名称 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雪梅,0951-*
附件:
附件1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x

项目概况

2024年柳泉乡柳泉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2024-ZC-012

项目名称:2024年柳泉乡柳泉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开竣工时间具体以合同为准),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含*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4)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6)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8)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q.com)进行登记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地址:柳泉乡柳泉村        

联系方式:田进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联系方式:高雪梅,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进福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柳泉乡柳泉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红寺堡区 公告时间 **日 16: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进福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柳泉乡柳泉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田进福, *
代理机构名称 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雪梅,0951-*
附件:
附件1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x

项目概况

2024年柳泉乡柳泉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2024-ZC-012

项目名称:2024年柳泉乡柳泉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开竣工时间具体以合同为准),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含*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4)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6)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8)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q.com)进行登记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地址:柳泉乡柳泉村        

联系方式:田进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联系方式:高雪梅,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进福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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