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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交通重点工作直播宣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交通重点工作直播宣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交通重点工作直播宣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交通重点工作直播宣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JWS2024-CS-W007
项目名称: (略) 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交通重点工作直播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略) 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交通重点工作直播宣传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对杭州交通专题视频拍摄及制作提出需求,包括专题直播、视频数量、视频时长、视频脚本、内容拍摄、前期对接和素材收集、后期剪辑与特效制作等各个方面。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t是,?否。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竞争性采购文件地点: (略) 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楼512室。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获取(*@*63.com)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商报名登记表、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支付截图。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址: (略) 中河北路108号交通西大楼7楼小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河北路108号交通西大楼7楼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q.com提起询问,路径为:*@*q.com提起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q.com提起投诉。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拱墅区中河北路108号交通西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颜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范女士
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五石 (略)
地址: (略) 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楼512室
传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云飞、杨小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梦莹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采购监督部门:
名称: (略) 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571-*
地址: (略) 拱墅区中河北路108号交通西大楼
(略) 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浙江五石 (略)
2024年6月
附件信息:
23.5 KB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交通重点工作直播宣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交通重点工作直播宣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JWS2024-CS-W007
项目名称: (略) 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交通重点工作直播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略) 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交通重点工作直播宣传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对杭州交通专题视频拍摄及制作提出需求,包括专题直播、视频数量、视频时长、视频脚本、内容拍摄、前期对接和素材收集、后期剪辑与特效制作等各个方面。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t是,?否。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竞争性采购文件地点: (略) 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楼512室。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获取(*@*63.com)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商报名登记表、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支付截图。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址: (略) 中河北路108号交通西大楼7楼小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河北路108号交通西大楼7楼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q.com提起询问,路径为:*@*q.com提起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q.com提起投诉。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拱墅区中河北路108号交通西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颜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范女士
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五石 (略)
地址: (略) 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楼512室
传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云飞、杨小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梦莹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采购监督部门:
名称: (略) 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571-*
地址: (略) 拱墅区中河北路108号交通西大楼
(略) 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浙江五石 (略)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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