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发改委关于召开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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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发改委关于召开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我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事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我委拟召开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价格听证事项:铅山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

二、价格听证时间:拟定于2024年7月下旬

三、价格听证会人员

1、价格听证会听证人(3人),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工作人员兼任;

2、价格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

(1)消费者代表(16人),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代表10人、非居民用水代表4人、特种用水代表2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代表(2人),铅 (略) 1人, (略) 1人。

(3)专家、学者(2人),由县发改委邀请。

(4)相关单位(6人):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1人、县消协工作人员1人,河口镇、鹅湖镇、新滩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各1人,由县发改委邀请。

3、价格听证会旁听人员(4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报名顺序确定;

4、新闻媒体(1-2人),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

四、参加人条件要求: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县公民;

2、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5、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的各项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职务、联系方式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办法:

1.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消费者代表请持能够证明本人从事职业、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报名;

2.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

报名时间:**日至6 月26 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县发改委(行政中心东副楼302办公室),联系人:陈红杰 ?联系电话:*

六、其他:

价格听证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听证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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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我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事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我委拟召开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价格听证事项:铅山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

二、价格听证时间:拟定于2024年7月下旬

三、价格听证会人员

1、价格听证会听证人(3人),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工作人员兼任;

2、价格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

(1)消费者代表(16人),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代表10人、非居民用水代表4人、特种用水代表2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代表(2人),铅 (略) 1人, (略) 1人。

(3)专家、学者(2人),由县发改委邀请。

(4)相关单位(6人):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1人、县消协工作人员1人,河口镇、鹅湖镇、新滩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各1人,由县发改委邀请。

3、价格听证会旁听人员(4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报名顺序确定;

4、新闻媒体(1-2人),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

四、参加人条件要求: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县公民;

2、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5、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的各项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职务、联系方式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办法:

1.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消费者代表请持能够证明本人从事职业、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报名;

2.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

报名时间:**日至6 月26 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县发改委(行政中心东副楼302办公室),联系人:陈红杰 ?联系电话:*

六、其他:

价格听证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听证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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