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输油处2024年湖北境内各站场环境检测服务-非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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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输油处2024年湖北境内各站场环境检测服务-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委托具备环境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湖北境内各站场开展环境检测,并按季度、年度出具检测报告(2024年第3、4季度)。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荆门输油处2024年湖北境内各站场环境检测服务
施工内容:纳入本项目环境检测服 (略) (略) 三个站场(高阳站、钟市站、荆门站)、 (略) 一个站场(荆州站)、 (略) (略) 一个站场(洪湖站),检测项目如下: 污水和雨水监测项目包括pH值、悬浮物、总磷、氨氮、总氮、化学需氧量、总油、石油类、动植物油等检测项目,每季度监测一次(第3、4季度)。 地下水监测项目包括pH值、总硬度(CaCO3)、铁、锰、氯化物、氟化物、石油类,溶解性总固体、氨氮、高锰酸盐等检测项目指数,每年监测一次。 厂界噪声监测项目包括昼间噪声、夜间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第3、4季度)。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项目包括非*烷总烃、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等检测项目,每年监测一次。 土壤污染监测项目包括石油烃(C10-C40)等项目
三、资格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注:响应人提供证书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响应人应主动披露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格式自拟;评审小组登录天眼查等系统进行复核。) 3.3资质要求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 (注:响应人提供证书扫描件。)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提供2022年 (略) 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响应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 **日至响应截止日,具有环境检测服务项目业绩。 (注:**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3.6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并因此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响应人未被国家石 (略) 或采购人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响应人资格。(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注:(1)—(2)项由响应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评审小组登录网站查询复核;(3)—(4)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6)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评审小组进行复核。)
联系人:杜凯
联系电话: *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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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委托具备环境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湖北境内各站场开展环境检测,并按季度、年度出具检测报告(2024年第3、4季度)。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荆门输油处2024年湖北境内各站场环境检测服务
施工内容:纳入本项目环境检测服 (略) (略) 三个站场(高阳站、钟市站、荆门站)、 (略) 一个站场(荆州站)、 (略) (略) 一个站场(洪湖站),检测项目如下: 污水和雨水监测项目包括pH值、悬浮物、总磷、氨氮、总氮、化学需氧量、总油、石油类、动植物油等检测项目,每季度监测一次(第3、4季度)。 地下水监测项目包括pH值、总硬度(CaCO3)、铁、锰、氯化物、氟化物、石油类,溶解性总固体、氨氮、高锰酸盐等检测项目指数,每年监测一次。 厂界噪声监测项目包括昼间噪声、夜间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第3、4季度)。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项目包括非*烷总烃、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等检测项目,每年监测一次。 土壤污染监测项目包括石油烃(C10-C40)等项目
三、资格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注:响应人提供证书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响应人应主动披露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格式自拟;评审小组登录天眼查等系统进行复核。) 3.3资质要求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 (注:响应人提供证书扫描件。)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提供2022年 (略) 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响应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 **日至响应截止日,具有环境检测服务项目业绩。 (注:**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3.6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并因此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响应人未被国家石 (略) 或采购人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响应人资格。(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注:(1)—(2)项由响应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评审小组登录网站查询复核;(3)—(4)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6)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评审小组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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