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七中学天津市第七中学藏生公寓楼维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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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七中学天津市第七中学藏生公寓楼维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略) 第七中学 (略) 第七中学藏生公寓楼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HZC2024-Jun05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第七中学


项目概况
(略) 第七中学藏生公寓楼维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C2024-Jun056
项目名称: (略) 第七中学藏生公寓楼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7358万元
最高限价:198.735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98.7358 198.7358 其他建筑工程 藏生公寓楼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时间前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应配备: 正项目经理1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并提供任命书。 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本项目应配备: 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提供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任命书。 技术管理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1室
方式:(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1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第七中学
地址: (略) 河东区成林道3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嘉和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1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蕊
电 话:022-*
采购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嘉和 (略)

**日



(略) 第七中学 (略) 第七中学藏生公寓楼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HZC2024-Jun05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第七中学


项目概况
(略) 第七中学藏生公寓楼维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C2024-Jun056
项目名称: (略) 第七中学藏生公寓楼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7358万元
最高限价:198.735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98.7358 198.7358 其他建筑工程 藏生公寓楼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时间前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应配备: 正项目经理1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并提供任命书。 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本项目应配备: 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提供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任命书。 技术管理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1室
方式:(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1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第七中学
地址: (略) 河东区成林道3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嘉和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1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蕊
电 话:022-*
采购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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