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实体书店合作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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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实体书店合作项目招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我单位决定对校园实体书店(经营地址为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综合南楼北侧一楼最东侧房屋)的合作经营方进行招标。

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认真阅读本标书并做好投标准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实体书店合作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人:合肥工业 (略)

4.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地址、面积

报价(年)

合作日期

合肥工业大学实体书店合作项目

地址: (略) 丹霞路485号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

面积:334.03㎡

底价为*元,按营业收入的百分比阶梯式收取合作作费

**日至**日

*注:底价为最低限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最低限价为无效报价。

具体内容以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提供不低于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注册资金的工商营业执照;

3.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开办书店所需的图书经营资质,投标方需有自主经营的实体书店;

5.投标单位需具有多家主要出版社的经销商资质。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投标文件密封,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胶装成册。所有证件均须真实、有效,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缺少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清单(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限价的,则该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以人民币计,并以大写为准)。投标报价清单格式附后;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投标,另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合作承诺书(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方式:

1.本次投标为有底价投标,投标底价为*元/年;

2.开标时由招标单位组织评标等;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 月 9日下午15:00(投标人迟到视为自动弃标)

开标地点: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 (略) 会议室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551-*

六、评分细则

1.投标人高校内有无自主经营书店,是否连锁;

2.书店经营情况、经营特色(是否设有主题书架,传播先进文化;是否统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供货商数量及质量;

3.投标人报价;

4.其他对合作要求的响应。投标人的服务承诺。

七、合作方要求

1.装修要求

①招标人不再投入资金进行装修完善,书店持续使用中的整修或装修由合作方负责。装修或整修基本要求有:确保不破坏主体结构及外墙立面,保证安全;室内装修要按消防规范开展,设置必需的消防设备。合作方装修前需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方案及施工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能施工;合作期结束,招标人对合作方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②合作方装修完毕必须通过学校保卫处消防验收方能使用,工作人员需在保卫处登记备案。

2.经营服务要求

①遵纪守法,持照合法经营;

②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出版经营的各类出版物,图书品种要求适量,满足学校规模和教学科研需求;文创产品;咖啡书吧(咖啡,茶水,饮料,中西式干式点心),中西式干式点心不得现场制作;

③规定范围以外的业务未经招标人批准一律不得经营。

④*方应长期为学生提供不少于五个勤工助学岗位,定期举办书展活动,每学期书展频率不少于两次,定期赠送教师样书,并为教师提供线上讲座及线下培训。

3.合作期满(或中途停止合作)的交接处理

①合作期满后,合作方所进行的所有与房屋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标人所有,合作方不得破坏和拆走。可动产由合作方自行处理,合作方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个合作方接收;

②合作方必须在约定的合作期满的第二天将所使用的房屋移交招标人,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③合作方在合作期满进行房屋移交时,必须保证室内设施完好,运行正常,门、窗、玻璃及装修完好,否则视为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由合作方负责;

④合作方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又拒不改正,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合作方负责。

4.合作方在合作期内的权利和义务

①权利:在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范围内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经招标人同意的其它内容。

②义务:

·依法经营,经营活动不影响师生正常休息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按时缴纳合作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合作费实际预付;

·水电费价格按学校标准执行,如有调整按相应价格进行调整;

·书店的装修由合作方自行出资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改变房屋外部现有装修色彩和形状,书店招牌广告要统一规划,具体装修方案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接受监督;

·对房屋、水电线路等设施进行的改造和维修,应确保房屋及房屋内外环境、房屋内外立面不发生破坏和改变;

·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对师生的生命财产及招标人财产造成损害的,由合作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对合作方可能出现的经济、劳动等纠纷,消防检查、消防安全及其它手续报备等,招标人概不负责,由合作方自行解决;

·合作方在装修期间和经营活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费、有关的管理费和有偿服务费等,概由合作方自行负责;

·经营期间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概由合作方自行负责;

·内部设施完备和装修费用概由合作方负责;

·合作方在书店中,不得使用明火设施设备;用电不得高于招标人用电容量规定;给排水设施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

·合作方应保持书店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承诺门前三包,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5.招标人在合同期内的权利和义务

①权利:

按时足额收取合作方合作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对合作方经营中出现的违法或违规行为进行书面告知、制止、提出限期改正,在合作方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停止合作;

·对合作方的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核准合作方的经营项目;

·对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进行检查和督促;

·合作方拖欠水电费时,停止水电供应。

②义务

·在合作方按时缴纳费用的前提下,协调水电等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因各种原因导致水电等保障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招标人有及时告知合作方并尽力恢复水电等保障设施运行的义务,但因水电等保障设施停运引起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无赔偿义务;

·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合作方的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对合作方的合理化建议给予重视。

6.违约责任的处置

①合作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缴纳合作费等,招标人按照规定收取滞纳金,直到交清为止。合作方应缴费用达到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招标人有权从合作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并终止合同,停止合作;

②招标人由于各种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停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作方,合作方所进行的所有装修招标人不予折价补偿,招标人不退还合作方已缴合作费;

③合作方出现转租、分租,或者未按合同规定经营的,视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合作方使用的房屋,不退还合作方履约保证金和已缴合作费;

④合作方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对外装饰和外环境进行改变或破坏的,视作违约处理,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恢复原貌。合作方不按时恢复的,由招标人安排恢复,其费用由合作方负责;

⑤合作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合作方使用的书店,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合作方负责;

⑥合作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缴纳水电费,逾期30天未交清的,从应付之日起满天的第二天起,招标人有权实施停水停电措施;

⑦招标人由于国家政策发生改变或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告之合作方。招标人按实际天数退还合作方已缴交但尚未履行合同期间的合作费。

7.相关承诺

①合作人与招标人围绕本标的的所有报价、费用等均以“人民币”为单位,除非有特殊约定;

②合作人所交付的保证金、押金等,招标人无论如何不承担其利息等费用。

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存蓄招标人账户期间,不计任何利息。合作期结束,如合作人符合合同要求,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提交办法: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至

单位名称:合肥工业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宁国路支行

账号:*

九、合作期限、合同额及水电费

1.合作期限**日至**日;

2.合作费:按中标人按中标价格确定首年合同金额(含税)。合同金额按年预付,合作方应按时通过银行转账交至合肥工业 (略) 账户,招标人收款后给合作人开具相关发票;

3.合作方应按时交纳水电费,通过银行转账交至学校账户,水电费价格按学校标准执行,如有调整按相应价格进行调整。水电费票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和招标结果签订合同。

十一、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合肥工业 (略) 办公室

电话:0551-*

十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工业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我单位决定对校园实体书店(经营地址为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综合南楼北侧一楼最东侧房屋)的合作经营方进行招标。

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认真阅读本标书并做好投标准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实体书店合作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人:合肥工业 (略)

4.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地址、面积

报价(年)

合作日期

合肥工业大学实体书店合作项目

地址: (略) 丹霞路485号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

面积:334.03㎡

底价为*元,按营业收入的百分比阶梯式收取合作作费

**日至**日

*注:底价为最低限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最低限价为无效报价。

具体内容以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提供不低于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注册资金的工商营业执照;

3.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开办书店所需的图书经营资质,投标方需有自主经营的实体书店;

5.投标单位需具有多家主要出版社的经销商资质。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投标文件密封,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胶装成册。所有证件均须真实、有效,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缺少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清单(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限价的,则该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以人民币计,并以大写为准)。投标报价清单格式附后;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投标,另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合作承诺书(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方式:

1.本次投标为有底价投标,投标底价为*元/年;

2.开标时由招标单位组织评标等;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 月 9日下午15:00(投标人迟到视为自动弃标)

开标地点: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 (略) 会议室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551-*

六、评分细则

1.投标人高校内有无自主经营书店,是否连锁;

2.书店经营情况、经营特色(是否设有主题书架,传播先进文化;是否统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供货商数量及质量;

3.投标人报价;

4.其他对合作要求的响应。投标人的服务承诺。

七、合作方要求

1.装修要求

①招标人不再投入资金进行装修完善,书店持续使用中的整修或装修由合作方负责。装修或整修基本要求有:确保不破坏主体结构及外墙立面,保证安全;室内装修要按消防规范开展,设置必需的消防设备。合作方装修前需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方案及施工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能施工;合作期结束,招标人对合作方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②合作方装修完毕必须通过学校保卫处消防验收方能使用,工作人员需在保卫处登记备案。

2.经营服务要求

①遵纪守法,持照合法经营;

②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出版经营的各类出版物,图书品种要求适量,满足学校规模和教学科研需求;文创产品;咖啡书吧(咖啡,茶水,饮料,中西式干式点心),中西式干式点心不得现场制作;

③规定范围以外的业务未经招标人批准一律不得经营。

④*方应长期为学生提供不少于五个勤工助学岗位,定期举办书展活动,每学期书展频率不少于两次,定期赠送教师样书,并为教师提供线上讲座及线下培训。

3.合作期满(或中途停止合作)的交接处理

①合作期满后,合作方所进行的所有与房屋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标人所有,合作方不得破坏和拆走。可动产由合作方自行处理,合作方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个合作方接收;

②合作方必须在约定的合作期满的第二天将所使用的房屋移交招标人,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③合作方在合作期满进行房屋移交时,必须保证室内设施完好,运行正常,门、窗、玻璃及装修完好,否则视为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由合作方负责;

④合作方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又拒不改正,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合作方负责。

4.合作方在合作期内的权利和义务

①权利:在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范围内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经招标人同意的其它内容。

②义务:

·依法经营,经营活动不影响师生正常休息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按时缴纳合作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合作费实际预付;

·水电费价格按学校标准执行,如有调整按相应价格进行调整;

·书店的装修由合作方自行出资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改变房屋外部现有装修色彩和形状,书店招牌广告要统一规划,具体装修方案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接受监督;

·对房屋、水电线路等设施进行的改造和维修,应确保房屋及房屋内外环境、房屋内外立面不发生破坏和改变;

·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对师生的生命财产及招标人财产造成损害的,由合作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对合作方可能出现的经济、劳动等纠纷,消防检查、消防安全及其它手续报备等,招标人概不负责,由合作方自行解决;

·合作方在装修期间和经营活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费、有关的管理费和有偿服务费等,概由合作方自行负责;

·经营期间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概由合作方自行负责;

·内部设施完备和装修费用概由合作方负责;

·合作方在书店中,不得使用明火设施设备;用电不得高于招标人用电容量规定;给排水设施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

·合作方应保持书店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承诺门前三包,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5.招标人在合同期内的权利和义务

①权利:

按时足额收取合作方合作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对合作方经营中出现的违法或违规行为进行书面告知、制止、提出限期改正,在合作方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停止合作;

·对合作方的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核准合作方的经营项目;

·对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进行检查和督促;

·合作方拖欠水电费时,停止水电供应。

②义务

·在合作方按时缴纳费用的前提下,协调水电等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因各种原因导致水电等保障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招标人有及时告知合作方并尽力恢复水电等保障设施运行的义务,但因水电等保障设施停运引起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无赔偿义务;

·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合作方的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对合作方的合理化建议给予重视。

6.违约责任的处置

①合作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缴纳合作费等,招标人按照规定收取滞纳金,直到交清为止。合作方应缴费用达到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招标人有权从合作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并终止合同,停止合作;

②招标人由于各种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停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作方,合作方所进行的所有装修招标人不予折价补偿,招标人不退还合作方已缴合作费;

③合作方出现转租、分租,或者未按合同规定经营的,视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合作方使用的房屋,不退还合作方履约保证金和已缴合作费;

④合作方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对外装饰和外环境进行改变或破坏的,视作违约处理,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恢复原貌。合作方不按时恢复的,由招标人安排恢复,其费用由合作方负责;

⑤合作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合作方使用的书店,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合作方负责;

⑥合作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缴纳水电费,逾期30天未交清的,从应付之日起满天的第二天起,招标人有权实施停水停电措施;

⑦招标人由于国家政策发生改变或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告之合作方。招标人按实际天数退还合作方已缴交但尚未履行合同期间的合作费。

7.相关承诺

①合作人与招标人围绕本标的的所有报价、费用等均以“人民币”为单位,除非有特殊约定;

②合作人所交付的保证金、押金等,招标人无论如何不承担其利息等费用。

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存蓄招标人账户期间,不计任何利息。合作期结束,如合作人符合合同要求,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提交办法: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至

单位名称:合肥工业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宁国路支行

账号:*

九、合作期限、合同额及水电费

1.合作期限**日至**日;

2.合作费:按中标人按中标价格确定首年合同金额(含税)。合同金额按年预付,合作方应按时通过银行转账交至合肥工业 (略) 账户,招标人收款后给合作人开具相关发票;

3.合作方应按时交纳水电费,通过银行转账交至学校账户,水电费价格按学校标准执行,如有调整按相应价格进行调整。水电费票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和招标结果签订合同。

十一、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合肥工业 (略) 办公室

电话:0551-*

十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工业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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