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兰考、滑县农污项目2024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集采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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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兰考、滑县农污项目2024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集采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1.本项目采购单 (略) ,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 (略) 兰考、滑县农污项目2024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集采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编号:M*1035

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兰考、滑县农污项目2024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集采项目

2.采购范围:(具体参数详见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1)工业级葡萄糖,全年暂定用量约82吨,均为兰考项目使用;

(2)聚合氯化铝:全年暂定用量约59吨,均为兰考项目使用;

(3)次氯酸钠(25kg包装):全年暂定用量约70吨,均为滑县项目使用;

(4)无水柠檬酸:全年暂定用量约15吨,均为滑县项目使用;

(5)阳离子聚*烯酰胺:全年暂定用量约5吨,均为滑县项目使用;

3.交货期:成交人在接采购人指定的单位通知后5日内到货;单次需求量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 (略) 滑县、兰考县。

5.质量要求:提供的工业葡萄糖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关参数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提供的聚合氯化铝应符合《水处理剂 聚氯化铝 GB22627-2022》表一中的固体指标。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提供的次氯酸钠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106-2013《次氯酸钠》全项检验表一中的指标;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提供的无水柠檬酸应符合《水处理剂GB1886.235-2016 》表一中的固体指标;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提供的聚*烯酰胺应符合《水处理剂 聚*烯酰胺GB/T31246-2014》表一中的固体指标。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具体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6.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7.质保期:产品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受潮后仍然可以使用。药剂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时,供货方应在24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三、合格报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业绩要求:响应人**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药剂供货合同业绩(供货范围内需包括工业葡萄糖或聚合氯化铝)。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3.信誉要求:报价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4.凡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签订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四)

5.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人提供相应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响应人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 响应人应提供本项目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法任何第三方的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询价截止日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被受到批评或投诉。

7.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服务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被列入服务商黑名单的。

五、询比单领取时间和办法

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进行电子注册与报名。

2.有意参加报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3.满足第三条款的合格报价人,请于**日至**日(北京时间)17:30分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第三条款规定的相关资料、第四条款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书、投资集团廉洁承诺书、以及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4.报名通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报价清单。

六、报价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日下午17:30分(北京时间)。

2.询比时间:**日上午9:00分

3.请各报价人**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前登*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4.报价要求:

4.1供应商只能一次报价不得更改的固定价格;

4.2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以人民币元为最小报价单位;

4.3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4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5报价应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4.6报价为含税价格,采购范围内相关设备的一切费用(13%增值税发票、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前费用)。

4.7成交标准: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人。

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其他内容

1.本项目工业级葡萄糖招标控制单价4200/吨,聚合氯化铝招标控制单价1822/吨,次氯酸钠招标控制单价1750/吨,无水柠檬酸招标控制单价6241/吨,阳离子聚*烯酰胺招标控制单价16848/吨。

2、凡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单价高于招标控制单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单价”)的,该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予拒绝并按照废标处理。

3.报价包含:13%增值税发票、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前费用。

4.成交标准: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人。

八、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但货物和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4、凡响应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单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单价”)的,该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予拒绝并按照废标处理。

九、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成交通知书

2.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3.签订合同(成交方分别与城发水务(兰考)有限公 (略) 滑县分公司签订合同)(具体详见附件三拟签订合同模板)

3.1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报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合同格式30天内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返还城发水务(兰考)有限公 (略) 滑县分公司。

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报价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3合同风险: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3.4保险:卖方应承担货物到现场经验收合格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卖方应为货物投保一切险、为派往买方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为货物交付前活动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投保相关险种,保险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3.5伴随服务:应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的一项或各项,以及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合同履行

4.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提供服务;

4.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询价人做出的价格,合同期内单价不予调整。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0371-*

地 址: (略) 管城区新发展大厦16楼

监督部门: (略) 招标监督工作组

电 话:0371-*

(略)

**日


查看附件:附件二技术规范书.docx
查看附件:附件三廉洁承诺书.docx
查看附件:附件四拟签订合同模板.docx
查看附件:附件一报价函.docx

一、采购条件

1.本项目采购单 (略) ,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 (略) 兰考、滑县农污项目2024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集采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编号:M*1035

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兰考、滑县农污项目2024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集采项目

2.采购范围:(具体参数详见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1)工业级葡萄糖,全年暂定用量约82吨,均为兰考项目使用;

(2)聚合氯化铝:全年暂定用量约59吨,均为兰考项目使用;

(3)次氯酸钠(25kg包装):全年暂定用量约70吨,均为滑县项目使用;

(4)无水柠檬酸:全年暂定用量约15吨,均为滑县项目使用;

(5)阳离子聚*烯酰胺:全年暂定用量约5吨,均为滑县项目使用;

3.交货期:成交人在接采购人指定的单位通知后5日内到货;单次需求量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 (略) 滑县、兰考县。

5.质量要求:提供的工业葡萄糖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关参数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提供的聚合氯化铝应符合《水处理剂 聚氯化铝 GB22627-2022》表一中的固体指标。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提供的次氯酸钠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106-2013《次氯酸钠》全项检验表一中的指标;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提供的无水柠檬酸应符合《水处理剂GB1886.235-2016 》表一中的固体指标;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提供的聚*烯酰胺应符合《水处理剂 聚*烯酰胺GB/T31246-2014》表一中的固体指标。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具体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6.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7.质保期:产品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受潮后仍然可以使用。药剂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时,供货方应在24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三、合格报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业绩要求:响应人**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药剂供货合同业绩(供货范围内需包括工业葡萄糖或聚合氯化铝)。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3.信誉要求:报价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4.凡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签订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四)

5.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人提供相应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响应人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 响应人应提供本项目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法任何第三方的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询价截止日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被受到批评或投诉。

7.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服务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被列入服务商黑名单的。

五、询比单领取时间和办法

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进行电子注册与报名。

2.有意参加报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3.满足第三条款的合格报价人,请于**日至**日(北京时间)17:30分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第三条款规定的相关资料、第四条款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书、投资集团廉洁承诺书、以及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4.报名通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报价清单。

六、报价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日下午17:30分(北京时间)。

2.询比时间:**日上午9:00分

3.请各报价人**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前登*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4.报价要求:

4.1供应商只能一次报价不得更改的固定价格;

4.2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以人民币元为最小报价单位;

4.3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4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5报价应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4.6报价为含税价格,采购范围内相关设备的一切费用(13%增值税发票、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前费用)。

4.7成交标准: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人。

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其他内容

1.本项目工业级葡萄糖招标控制单价4200/吨,聚合氯化铝招标控制单价1822/吨,次氯酸钠招标控制单价1750/吨,无水柠檬酸招标控制单价6241/吨,阳离子聚*烯酰胺招标控制单价16848/吨。

2、凡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单价高于招标控制单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单价”)的,该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予拒绝并按照废标处理。

3.报价包含:13%增值税发票、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前费用。

4.成交标准: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人。

八、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但货物和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4、凡响应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单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单价”)的,该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予拒绝并按照废标处理。

九、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成交通知书

2.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3.签订合同(成交方分别与城发水务(兰考)有限公 (略) 滑县分公司签订合同)(具体详见附件三拟签订合同模板)

3.1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报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合同格式30天内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返还城发水务(兰考)有限公 (略) 滑县分公司。

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报价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3合同风险: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3.4保险:卖方应承担货物到现场经验收合格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卖方应为货物投保一切险、为派往买方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为货物交付前活动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投保相关险种,保险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3.5伴随服务:应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的一项或各项,以及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合同履行

4.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提供服务;

4.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询价人做出的价格,合同期内单价不予调整。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0371-*

地 址: (略) 管城区新发展大厦16楼

监督部门: (略) 招标监督工作组

电 话:0371-*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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