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医医院警务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盘锦市中医医院警务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警务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警械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3: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 (略) 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海宁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双台子区胜利街1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7-*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GZ*-招标公告- (略) (略) 警务室设备采购项目 - 副本 - 副本.docx
附件2 GZ*-招标公告附件- (略) (略) 警务室设备采购项目.docx

项目概况

(略) (略) 警务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 (略) 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W0024-0012

项目名称: (略) (略) 警务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警务室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且包含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和维保等内容,要求安装新设备不能改变现有工作流程,部分利旧设备要求与新设备实现无缝对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 本项目未获审批,不允许进口设备参与投标;3.3. 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 (略) 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方式:现场或电话咨询,并以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 (略) (略) 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一概无效。

2、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采购文件获取环节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双台子区胜利街180号        

联系方式: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警务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警械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3: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 (略) 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海宁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双台子区胜利街1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7-*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GZ*-招标公告- (略) (略) 警务室设备采购项目 - 副本 - 副本.docx
附件2 GZ*-招标公告附件- (略) (略) 警务室设备采购项目.docx

项目概况

(略) (略) 警务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 (略) 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W0024-0012

项目名称: (略) (略) 警务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警务室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且包含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和维保等内容,要求安装新设备不能改变现有工作流程,部分利旧设备要求与新设备实现无缝对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 本项目未获审批,不允许进口设备参与投标;3.3. 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 (略) 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方式:现场或电话咨询,并以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 (略) (略) 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一概无效。

2、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采购文件获取环节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双台子区胜利街180号        

联系方式: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

电 话: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