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关于2024年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建设项目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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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关于2024年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建设项目的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体育健身参与率和覆盖面,让体育健身成为残疾人健康生活方式,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拟建设2024年残疾人健身示范点项目,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建设项目

2.采购单位: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1.选址要求

(1)新建或已建成的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室等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可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其他公共服务点位相结合。

(2)室内活动场所面积应不少于 30 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面积应不少于 60 平方米。

(3)周边交通便利,残疾人较为集中,且拥有较好的体育活动氛围、大众体育健身基础设施和乡镇(乡镇(街道)) (略) 、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

2.场地无障碍要求

(1)场地设施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主入口台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无障碍入口和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2)扶手:扶手的起点和终点处,应设盲文说明挂牌。

(3)卫生间:轮椅出入方便,洗面台、座便器、小便槽旁有支撑装置。

(4)出入口、通行通道、卫生间等处采用语音、屏幕字幕有信息交流无障碍设施。如无条件,有盲文与文字对应的提示板亦可。

(5)无障碍电梯:如有电梯,电梯外的上下楼按键应有盲文提示,电梯内的楼层按键有盲文提示,采用高低位设计和凹陷式按键,电梯内有语音楼层提示。

3.器材配备要求

(1)适宜残疾人的康复健身文体活动器材、设施不少于 12种。

(2)可满足至少 10 名、2 种以上残疾类别的残疾人同时进行康复健身活动的要求。

(3)器材设备须配备使用指南(无障碍介绍)、宣传贴图或语音播报提示等。

4.人员配备要求

(1)至少配备 1 名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1 名管理人员和 1 名志愿者,专兼职均可。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和专业指导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健身指导服务。

(2)指导人员须掌握残疾人体育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运动康复、心理学等知识;积极推荐参加社会工作类、康复训练类、残疾人服务类培训。

(3)管理人员应重点做好示范点日常运行及器材设备、财务和人员管理,并落实好服务监督、服务评价、服务改进等管理要求。

(4)强化服务对象管理,建立服务对象档案。

5.制度建设要求

(1)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示范点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并进行张贴公示。包括开放时间、服务流程等内容。(如免费对残疾人开放,每周一至周五,9:00—21:00)

(2)建立活动服务台账,记录每次组织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名单。

(3)建立指导员、志愿者的服务档案,记录服务内容、时间等信息,可给予适当奖励或工作补贴。

(4)推动示范点体育赛事和服务活动等纳入当地村(社 区)、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安排,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或社会爱心企业、公益组织给予经费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5)开展残疾人满意度评价,征求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

(6)对工作人员、指导员、志愿者的工作应进行考核评价。

6.项目实施内容及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示范点在传播健身理念、传授健身方法、组织健身活动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周边社区残疾人到示范点从事康复健身锻炼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将残疾人康复健身服务融入基层残疾人健身站点日常活动。

(1)示范点每周免费开放不少于 5 天;

(2)每月集中组织残疾人开展康复健身方法、运动项目技能、体质或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和培训等活动不少于 2 次;

(3)每季度举办村(社区)内残疾人运动会、康复健身趣味比赛等活动不少于 1 次;

(4)每年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质健康监测与指导服务不少于1 次;

(5)每年举办村(社区)间残疾人(或融合性)体育联谊比赛活动不少于 1 次。

三、参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方式:采用邀请方式进行比选,最高限价10万元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须知

于**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遂宁高新区健坤大厦)12楼1202室,联系人:谭女士,联系电话:0825-*

(二)提交资料清单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公章鲜章);

2.公司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报名表、报价单(请参与比选供应商参照附件1、2进行准备报名表和报价表);

5.所有报名资料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比选流程

(一)公开报名

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7:00止,到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12楼1202室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

(二)综合评定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组织评审组,对参加比选单位报名报价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最终以评审最高分确定一家中选单位。

(三)中选公告

评定中选单位后由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 (略) (或单位)报名参与比选方有效。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并对提交的参选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报名表、比选报价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处理:

1.比选报名表、比选报价表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比选报名表、比选报价表逾期送达。

附件:1.报名表

2.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4年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建设项目报价表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日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体育健身参与率和覆盖面,让体育健身成为残疾人健康生活方式,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拟建设2024年残疾人健身示范点项目,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建设项目

2.采购单位: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1.选址要求

(1)新建或已建成的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室等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可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其他公共服务点位相结合。

(2)室内活动场所面积应不少于 30 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面积应不少于 60 平方米。

(3)周边交通便利,残疾人较为集中,且拥有较好的体育活动氛围、大众体育健身基础设施和乡镇(乡镇(街道)) (略) 、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

2.场地无障碍要求

(1)场地设施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主入口台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无障碍入口和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2)扶手:扶手的起点和终点处,应设盲文说明挂牌。

(3)卫生间:轮椅出入方便,洗面台、座便器、小便槽旁有支撑装置。

(4)出入口、通行通道、卫生间等处采用语音、屏幕字幕有信息交流无障碍设施。如无条件,有盲文与文字对应的提示板亦可。

(5)无障碍电梯:如有电梯,电梯外的上下楼按键应有盲文提示,电梯内的楼层按键有盲文提示,采用高低位设计和凹陷式按键,电梯内有语音楼层提示。

3.器材配备要求

(1)适宜残疾人的康复健身文体活动器材、设施不少于 12种。

(2)可满足至少 10 名、2 种以上残疾类别的残疾人同时进行康复健身活动的要求。

(3)器材设备须配备使用指南(无障碍介绍)、宣传贴图或语音播报提示等。

4.人员配备要求

(1)至少配备 1 名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1 名管理人员和 1 名志愿者,专兼职均可。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和专业指导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健身指导服务。

(2)指导人员须掌握残疾人体育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运动康复、心理学等知识;积极推荐参加社会工作类、康复训练类、残疾人服务类培训。

(3)管理人员应重点做好示范点日常运行及器材设备、财务和人员管理,并落实好服务监督、服务评价、服务改进等管理要求。

(4)强化服务对象管理,建立服务对象档案。

5.制度建设要求

(1)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示范点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并进行张贴公示。包括开放时间、服务流程等内容。(如免费对残疾人开放,每周一至周五,9:00—21:00)

(2)建立活动服务台账,记录每次组织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名单。

(3)建立指导员、志愿者的服务档案,记录服务内容、时间等信息,可给予适当奖励或工作补贴。

(4)推动示范点体育赛事和服务活动等纳入当地村(社 区)、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安排,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或社会爱心企业、公益组织给予经费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5)开展残疾人满意度评价,征求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

(6)对工作人员、指导员、志愿者的工作应进行考核评价。

6.项目实施内容及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示范点在传播健身理念、传授健身方法、组织健身活动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周边社区残疾人到示范点从事康复健身锻炼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将残疾人康复健身服务融入基层残疾人健身站点日常活动。

(1)示范点每周免费开放不少于 5 天;

(2)每月集中组织残疾人开展康复健身方法、运动项目技能、体质或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和培训等活动不少于 2 次;

(3)每季度举办村(社区)内残疾人运动会、康复健身趣味比赛等活动不少于 1 次;

(4)每年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质健康监测与指导服务不少于1 次;

(5)每年举办村(社区)间残疾人(或融合性)体育联谊比赛活动不少于 1 次。

三、参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方式:采用邀请方式进行比选,最高限价10万元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须知

于**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遂宁高新区健坤大厦)12楼1202室,联系人:谭女士,联系电话:0825-*

(二)提交资料清单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公章鲜章);

2.公司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报名表、报价单(请参与比选供应商参照附件1、2进行准备报名表和报价表);

5.所有报名资料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比选流程

(一)公开报名

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7:00止,到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12楼1202室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

(二)综合评定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组织评审组,对参加比选单位报名报价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最终以评审最高分确定一家中选单位。

(三)中选公告

评定中选单位后由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 (略) (或单位)报名参与比选方有效。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并对提交的参选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报名表、比选报价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处理:

1.比选报名表、比选报价表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比选报名表、比选报价表逾期送达。

附件:1.报名表

2.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4年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建设项目报价表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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