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4年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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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4年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磋商响应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西安 (略) 学院资产管理处受西安 (略) 学院的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2024年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基本内容

1.采购人:西安 (略) 学院

2.项目名称:2024年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3.项目地址: (略) 尚稷路8715号

4.项目编号:XJCZ*-376

5.项目概况: (略) 2024年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我校目前在校师生人数约12000人,学生按自愿就餐的原则选择食堂,本次委托经营管理的食堂分别位于学校四个独立区域,分为以下四个标段::

(1)标段一(活动中心餐厅):使用面积约5400㎡,共2608个餐位(其中一层使用面积2700㎡,1188个餐位;二层使用面积2700㎡,1420个餐位);

(2)标段二(民族餐厅):使用面积约1833㎡,共502个餐位(响应人须有清真食堂的经营许可证,并由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组织经营);

(3)标段三(学苑餐厅):使用面积约735㎡,共290个餐位(其中一层为学生餐厅,面积435㎡,共260个餐位;二层为教工餐厅,面积300㎡,设有4个包间,除包间外设有餐桌30个);

(4)标段四(城市餐厅):使用面积约1600㎡,共652个餐位(未使用天然气)。

注意:响应人可自主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报名并报价,但不得兼中两个标段。

6.食堂管理模式:承包经营。

7.租赁经营期:经营期限为一年,自**日至**日。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双方以商务谈判的形式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三次)。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能提供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标段二的响应人必须要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清真食品准营证》或准营清真食品的相关证明,且项目负责人(即经营者)必须由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担任。

2.业绩要求:近三年(**日起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仅限在陕西境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食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及现有合作*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人数、合同期限等资料;时间的认定以业绩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履约能力要求(提供书面声明):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资金实力。

(2)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经营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响应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②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信用信息查询、截图的时间期限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之日前)。

5.本项目采购人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申请单位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查(必要时将进行实地考察)。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日-**日的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西安 (略) 学院(尚稷路8715号)行政楼313室。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4.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元)。注意:如响应人按磋商公告要求提供完整资料、准时参加磋商会议且无违约的情况,未成交的单位,磋商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5.履约保证金:标段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人民币**万元整(¥300,000.00元)收取;标段二、三、四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0元)收取。

6.成交服务费:磋商结束后,标段一的成交单位按人民币*仟元(¥8,000.00元)交纳成交服务费,标段二、四的成交单位按人民币*仟元(¥6,000.00元)交纳成交服务费,标段三的成交单位按人民币*仟元(¥4,000.00元)交纳成交服务费。交纳地点:西安 (略) 学院财务处(行政楼302室)。

7.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待报名资料现场递交、审核通过后,我校通过采购联系人指定邮箱或微信告知付款账号等信息,审核通过后的响应人须将文件费及响应保证金的付款凭证发送到采购联系人指定邮箱或微信,采购联系人在收到付款凭证后即发出电子版磋商文件。

四、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本磋商公告第二条、第3款“履约能力要求”)及食堂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5.业绩要求:近三年(**日起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仅限在陕西境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食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及现有合作*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人数、合同期限等资料;时间的认定以业绩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6.响应保证金证明文件(见本磋商公告第三条、第7款的要求)

五、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西安 (略) 学院(尚稷路8715号)行政楼313室。

4.响应文件接收人:西安 (略) 学院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

5.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现场踏勘

采购人于**日上午9:30时组织现场踏勘。(注意:报名单位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于**日上午9:30时在行政楼313室集合、签到后统一踏勘,逾期采购人不再单独组织踏勘。)

七、本次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介

1.西安 (略) 学院:http://**

2.中国采购与磋商网:http://

八、本次磋商联系事宜

1.采购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29-*或*);

2.项目申请部门联系人:党老师(联系方式:029-*);

3.地址: (略) 尚稷路8715号

邮编:*

西安 (略) 学院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磋商响应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西安 (略) 学院资产管理处受西安 (略) 学院的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2024年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基本内容

1.采购人:西安 (略) 学院

2.项目名称:2024年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3.项目地址: (略) 尚稷路8715号

4.项目编号:XJCZ*-376

5.项目概况: (略) 2024年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我校目前在校师生人数约12000人,学生按自愿就餐的原则选择食堂,本次委托经营管理的食堂分别位于学校四个独立区域,分为以下四个标段::

(1)标段一(活动中心餐厅):使用面积约5400㎡,共2608个餐位(其中一层使用面积2700㎡,1188个餐位;二层使用面积2700㎡,1420个餐位);

(2)标段二(民族餐厅):使用面积约1833㎡,共502个餐位(响应人须有清真食堂的经营许可证,并由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组织经营);

(3)标段三(学苑餐厅):使用面积约735㎡,共290个餐位(其中一层为学生餐厅,面积435㎡,共260个餐位;二层为教工餐厅,面积300㎡,设有4个包间,除包间外设有餐桌30个);

(4)标段四(城市餐厅):使用面积约1600㎡,共652个餐位(未使用天然气)。

注意:响应人可自主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报名并报价,但不得兼中两个标段。

6.食堂管理模式:承包经营。

7.租赁经营期:经营期限为一年,自**日至**日。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双方以商务谈判的形式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三次)。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能提供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标段二的响应人必须要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清真食品准营证》或准营清真食品的相关证明,且项目负责人(即经营者)必须由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担任。

2.业绩要求:近三年(**日起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仅限在陕西境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食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及现有合作*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人数、合同期限等资料;时间的认定以业绩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履约能力要求(提供书面声明):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资金实力。

(2)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经营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响应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②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信用信息查询、截图的时间期限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之日前)。

5.本项目采购人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申请单位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查(必要时将进行实地考察)。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日-**日的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西安 (略) 学院(尚稷路8715号)行政楼313室。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4.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元)。注意:如响应人按磋商公告要求提供完整资料、准时参加磋商会议且无违约的情况,未成交的单位,磋商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5.履约保证金:标段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人民币**万元整(¥300,000.00元)收取;标段二、三、四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0元)收取。

6.成交服务费:磋商结束后,标段一的成交单位按人民币*仟元(¥8,000.00元)交纳成交服务费,标段二、四的成交单位按人民币*仟元(¥6,000.00元)交纳成交服务费,标段三的成交单位按人民币*仟元(¥4,000.00元)交纳成交服务费。交纳地点:西安 (略) 学院财务处(行政楼302室)。

7.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待报名资料现场递交、审核通过后,我校通过采购联系人指定邮箱或微信告知付款账号等信息,审核通过后的响应人须将文件费及响应保证金的付款凭证发送到采购联系人指定邮箱或微信,采购联系人在收到付款凭证后即发出电子版磋商文件。

四、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本磋商公告第二条、第3款“履约能力要求”)及食堂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5.业绩要求:近三年(**日起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仅限在陕西境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食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及现有合作*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人数、合同期限等资料;时间的认定以业绩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6.响应保证金证明文件(见本磋商公告第三条、第7款的要求)

五、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西安 (略) 学院(尚稷路8715号)行政楼313室。

4.响应文件接收人:西安 (略) 学院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

5.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现场踏勘

采购人于**日上午9:30时组织现场踏勘。(注意:报名单位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于**日上午9:30时在行政楼313室集合、签到后统一踏勘,逾期采购人不再单独组织踏勘。)

七、本次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介

1.西安 (略) 学院:http://**

2.中国采购与磋商网:http://

八、本次磋商联系事宜

1.采购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29-*或*);

2.项目申请部门联系人:党老师(联系方式:029-*);

3.地址: (略) 尚稷路8715号

邮编:*

西安 (略) 学院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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