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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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FSH-*

项目名称: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元

合同包1(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

*.2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上述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五、开启

时间:**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略) (略) 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进行报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汉滨区县河镇红升村2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丰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家欢

电话:*

陕西德丰 (略)

**日

项目概况

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FSH-*

项目名称: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元

合同包1(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

*.2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县河镇牛岭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挡墙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上述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五、开启

时间:**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略) (略) 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进行报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汉滨区县河镇红升村2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丰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家欢

电话:*

陕西德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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