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青少年宫档案整理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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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青少年宫档案整理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中正 (略) (略) 青少年宫委托, (略) 青少年宫档案整理服务采购(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ZZCG*-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略) 青少年宫档案整理服务采购(二次)

1

47000元

(略) 青少年宫档案整理服务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3.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略) (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该类供应商的投标。

(4)非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费用:

1.获取时间:**日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采购文件获取费用(元):0元。

3.获取方式:非现场获取,*@*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地址:浙江中正 (略) ( (略) 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开启地址:浙江中正 (略) ( (略) 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

十、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未经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磋商响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质疑受理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质疑受理:李先生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地点: (略) 衢江南路1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周工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地点:浙江中正 (略) ( (略) 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定执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或工程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6)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磋商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将被作为无效磋商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9.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青少年宫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衢江南路1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 (略)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略) 青少年宫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

地址: (略) 衢江南路158号

附件信息: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中正 (略) (略) 青少年宫委托, (略) 青少年宫档案整理服务采购(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ZZCG*-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略) 青少年宫档案整理服务采购(二次)

1

47000元

(略) 青少年宫档案整理服务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3.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略) (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该类供应商的投标。

(4)非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费用:

1.获取时间:**日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采购文件获取费用(元):0元。

3.获取方式:非现场获取,*@*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地址:浙江中正 (略) ( (略) 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开启地址:浙江中正 (略) ( (略) 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

十、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未经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磋商响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质疑受理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质疑受理:李先生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地点: (略) 衢江南路1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周工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地点:浙江中正 (略) ( (略) 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定执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或工程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6)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磋商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将被作为无效磋商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9.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青少年宫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衢江南路1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 (略)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略) 青少年宫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

地址: (略) 衢江南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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