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征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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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征求公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征求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和诉求,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则》(保府办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征求公示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事项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二)评估主体: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事项概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项目位于南美假日小区东南侧,四至范围:东至小溪,南至槟榔地,西至财源酒家,北至保兴西路;总用地面积约25655.43平方米。

二、公众意见征求目的

为使该房屋征收事项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国家、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征询房屋征收的居民、企业及广大群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为该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以便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三、公众意见征求对象

该房屋征收事项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被征收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对本事项是否支持、实施涉及自身利益的诉求、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及环境的影响、对生活质量的影响、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还有对该事项实施的其它意见、建议和诉求等。

五、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二)公众对征收事项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六、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第三方稳评机构:海南思马特房 (略)

联系人:李关兴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征求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和诉求,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则》(保府办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征求公示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事项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二)评估主体: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事项概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项目位于南美假日小区东南侧,四至范围:东至小溪,南至槟榔地,西至财源酒家,北至保兴西路;总用地面积约25655.43平方米。

二、公众意见征求目的

为使该房屋征收事项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国家、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征询房屋征收的居民、企业及广大群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为该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以便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三、公众意见征求对象

该房屋征收事项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被征收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对本事项是否支持、实施涉及自身利益的诉求、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及环境的影响、对生活质量的影响、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还有对该事项实施的其它意见、建议和诉求等。

五、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二)公众对征收事项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六、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第三方稳评机构:海南思马特房 (略)

联系人:李关兴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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